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会议今天在海口召开,会议总结2014年查办案件情况,研究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和要求。去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全省初核、立案、结案和处分人数分别同比增长96.6%、54.9%、70.5%、63.2%,各项办案指标均创历史新高。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马勇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检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查办案件的强度、力度、质量和效果显著提升,初步形成“不敢腐”的氛围,“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目标逐步实现。
据了解,2014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2758件,初核2521件,立案1041件1305人,结案106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35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1人、县处级干部87人、乡科级干部362人、农村“两委”干部352人、其他人员52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4亿余元。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了中央纪委、省委和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良好评价。
马勇霞指出,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问责之年。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做到观念上要适应,认识上要到位,方法上要对路,工作上要得力,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法治化、专业化、精准化水平,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案件检查工作。
马勇霞强调,要增强职权法定意识、权责一致意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意识、公平正义意识、规则意识和证据运用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能力,适应新常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案件检查工作;要熟练掌握运用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严格依纪依法确保办案安全,重视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学思践悟,着力提高案件检查工作的精准度;要统筹把握,正确处理政治上从严从紧与处理上依纪依法的关系、快查快结与审稳审准的关系、重点治标与长效治本的关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以反腐败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会上,海口市纪委监察局、东方市纪委监察局、省纪委监察厅第三纪检监察室作经验交流发言。会议还对2014年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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