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钢(资料图)
3月31日上午,福建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等事项。
鉴于张健已担任厦门市政协主席,会议接受张健辞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
会议决定,免去徐钢的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因工作需要,免去郑栅洁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陈义兴的省司法厅厅长职务,免去魏克良的省水利厅厅长职务。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鞠维强的省教育厅厅长职务,免去黄序和的省民政厅厅长职务。
任命魏克良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任命黄红武为省教育厅厅长,任命赖军为省民政厅厅长,任命陈勇为省司法厅厅长,任命尤猛军为省水利厅厅长。
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林杰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黄德威、程绍榕的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因工作岗位变动,免去张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因工作需要,批准免去欧秀珠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批准任命高扬捷为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高扬捷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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