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2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王媛 通讯员 郑大传 王勇)随着海南省社会经济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快速发展,海口市城区面积逐渐扩大,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原属省交通运输厅管养的部分国省干线等公路已完全市区化、市政化。为了理顺城区道路管养关系,明确管养责任,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规范城区的规划与建设,经海南省公路管理局与海口市市政管理局双方多次协商,于4月1日(协议生效时间)就海口市城市主城区省养公路7段总里程68.48公里达成管养移交协议。
据了解,本次移交的线路有海榆东线(G223)海口市三角池至绕城高速17.35公里、海榆中线(G224)秀英高架桥至绕城高速8公里、海榆西线(G225)海口市三角池至粤海大道(含粤海大道)20公里、快速干道(S100)军康桥至澄迈分界点3.8公里、海港路(S101)海军424医院至港务局6.6公里、龙昆南路(S102)府城立交至中国城4.73公里、海文连接线(S111)琼州大桥至桂林洋立交(未含桂林洋立交)8公里。其中: 国道3段45.350公里、省道4段23.130公里;桥梁16座2665.68延米;涵洞23道549.7米及交通标志、琼州大桥路灯等附属设施。
移交后道路所有设施的管养及修善由海口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原有养护工人不随路移交,保留在原养护单位;公路路产、路权暂不移交;原有道班房、养护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仍属原养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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