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3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晶晶)有一种伴随着忐忑的感激也许很多人永远难以体会,但32岁的吴女士永志不忘的是,在自己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时,一个来自陌生人的肾脏为她重新燃起了生存的火苗,也为她的家人留住了一个完整的家。4月2日上午,海医生命科学院前举办了一场特别的缅怀纪念活动,人们怀着崇敬的心情向遗体、器官捐献者致以哀思,并以期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更好地弘扬开来。
器官移植给他们活下来的机会
“我每天醒来都会心存感激,告诉自己珍惜生命,努力生活。”完成移植两年来,吴女士和体内那颗“陌生”的肾脏已经可以融洽地相处了,它的到来,让曾经双肾坏死,靠每周两次血液透析维持生命的吴女士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回想那段病痛缠身的时光,吴女士仍心有余悸,当时,她的尿毒症已经到了重症阶段,唯有肾移植一条“生路”,为了让她活下来亲属们也曾要求捐献,但都配型失败,为了等待渺茫的肾源,吴女士不得不长期依靠血液透析存活,骨瘦如柴的她一度因为不堪忍受病痛而打算放弃。
“我永远忘不了当医生告诉我有一个合适我的肾源时,那种紧张、担忧又欣喜的心情。”吴女士说,曾以为自己会带着绝望和痛苦离开自己的父母、丈夫和女儿,万万没想到上天竟给予了这一线活下去的希望,直到手术成功,自己身体的各项机能逐步恢复后,她仍时常觉得自己实在太过幸运。“一个健康的器官对于患者意味着生存的权利,我真的非常感激。”吴女士有些哽咽地告诉记者,自己将来离开人世的时候,也会把健康的器官捐给有需要的人,把爱延续下去。
也是在两年前,定安的邓先生肝硬化晚期,家人都做好了他离世的心理准备,但一个适合的肝脏将他原本仅剩下半年的生命延续了下来。如今,他的身体越来越好,还能帮助家人做一些农活。“每一位器官捐献者都是我们的救命恩人,都值得我们好好活着,去延续他们的生命。”邓先生说。
遗体捐献培育一代代医学生
在海南医学院每一堂解剖课上,老师和学生们都会对遗体捐献者默哀。“尊重遗体捐献者,是解剖教学的第一课。”海医科研处处长易西南告诉记者,学不好解剖就学不好医学,解剖学是医学教育的必修课,课程操作有着严格的规定,遗体捐献对于医学研究的进步有着巨大的意义,但在海南来看,这类医学资源还比较欠缺。
生命的存在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人活着,感受着喜怒哀乐;另一种是告别了这个世界,但在更多人的尊敬中依然活着。去年6月,14岁的海南少年文艺博因突发脑脓肿引发脑干脑炎离开人世。为了完成他生前的愿望,文艺博的父亲文兵扛住来自亲朋好友的指责,毅然决定捐献出儿子的眼角膜和遗体。文艺博的遗体被送到海南医学院,用于医学研究,他的眼角膜使2人重获光明。
数百患者等待适配器官
记者从省红十字会了解到,海南于2012年启动器官捐献工作,但进展非常缓慢,当年底,全省只有海南省人民医院成功完成全省首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截至目前,我省已有64人报名登记成为遗体捐献自愿者,实现遗体捐献13例;有95人报名登记成为器官、眼角膜捐献自愿者,实现器官捐献11例,共捐献了肝脏5个、肾脏22个、眼角膜16片。
而同时,与极少的器官捐献者相对的是大量的器官需求。以乙肝和肾为例。我国是乙肝、肝硬化及肝癌的高发区,而海南乙肝的感染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晚期肝硬化、肝硬化合并小肝癌、重型病毒性肝炎等需要行肝移植手术的病人比例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肝移植是挽救这类病人的唯一手段和希望。因为缺乏肝源,海南有较多这类病人死于肝功能衰竭。
“目前仅在农垦总院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就有200多人,而我们每年的移植手术大约有20多台,移植率不足10%。”省农垦总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器官移植技术被公认是治疗器官衰竭的有效方法。器官移植给予病人重生及改善生活质量的机会,而且成功率非常高,例如肾脏移植,接受移植的病人一年的存活率在90%以上,但在海南,因为等不到合适的器官供源,不少患者只能等死。
海南器官和遗体捐赠现状正在改善
2015年初,我国结束了使用死囚器官作为器官移植供体来源,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将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但海南在这条路上走得非常艰难。海南省人民医院器官捐献协调员苗博认为,潜在器官捐献者发现渠道不畅也是重要的因素。
据了解,海南目前没有统一的人体器官捐献平台,一些市县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潜在的器官捐献者信息不能及时地传递给器官移植医院。而器官移植要求在逝者心跳停止后的短时间内必须迅速摘取器官,否则就会失去移植机会。因意外事故而达到捐献状态的潜在捐献者,留给协调员的时间往往只有三五天。要在短时间里破除重重阻力,说服潜在捐献者家属难度非常大。
同时,海南至今仍没有关于人体器官捐献的相关法规、条例及捐献委员会等机构,在全国来说相对滞后,也阻碍了相关工作的有效开展。下一步,将争取推动这些政策法规及机构的建立。此外,希望能促成我省建立一个器官、遗体捐献者缅怀场所,帮助更多人破除陈旧传统观念,倡导无私奉献的行为。
“虽然受海南当地民俗影响,人们对器官和遗体捐献抵触心理较强,但近年来已经有巨大改善。”海南省人民医院肝胆外科医生陈劲松告诉记者,近年来,医院对于没有治疗价值但有健康器官的患者及家属都会进行劝捐,成功率已从三四年前的10%左右上升到30%左右,说明人们的观念正在发生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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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献的基本条件?
器官捐献并无绝对年龄限制,主要视捐献器官及组织的可用性而定。原则上,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另外,专门的医疗小组会评估捐献的器官是否适合用作移植后,才会进行手术。愿意捐献器官的人,可在器官捐献登记表上表明自愿捐出的器官种类。此外,在捐献手术进行前,死者家属需签署一份知情同意书,并再次明确捐献的器官或组织,医生会严格按照捐献意愿摘取器官。
器官捐献有哪些方式?
包括两种情况:①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器官捐献登记,并且没有撤销该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器官捐献;②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人体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的器官捐献。
遗体捐赠的用途和程序
自愿无偿捐献遗体为医学教育事业服务,必须出于自愿,并且征得所有直系亲属的同意。捐献遗体是无偿的。
1、捐献者或其家属到海南省红十字会(或市县红十字会)、领取《海南省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一式四份。您也可以上网下载《海南省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网址http://www.hainanredcross.org/。
2、捐献者按照规定填写《海南省遗体捐献申请登记表》,填写完后将登记表交到海南省红十字会(或市县红十字会),同时交1寸免冠彩色相片4张。
3、捐献者或其家属与海南省红十字会(或市县红十字会)约定时间,并由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负责通知医学院工作人员,携带申请登记表、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及有效证件到公证处公证。
4、捐献者一旦故去,执行人立即通知海南医学院,由医学院派车接收遗体,并办理相关手续。其后由红十字会向捐赠者家属发放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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