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之邓先生
在三亚一超市购买1.67万元茶叶后投诉商家
要求赔偿3倍购物款遭拒
商家同意赔偿1万元,他嫌少向法院起诉索赔66840元
▲邓先生接受记者采访
近日,在三亚的邓先生反映,今年春节前他在三亚旺豪超市购买了1.67万元的茶叶,发现茶叶外包装文字说明有问题。春节后向三亚市工商局投诉。经协商未果后,邓先生已向法院起诉,要求商家退货并支付其3倍购物款的赔偿。
邓先生介绍称,他老家在重庆,目前暂住三亚。1月21日,他在三亚的旺豪超市购买了16710元茶叶。其中“品云香极品兰贵人”30盒,每盒259元,共计7770元;“品云香极品苦丁茶”30盒,每盒298元,共计8940元。茶叶买回去后,他发现所购买的茶叶,外包装上宣称为“极品”,产品说明内容里有“具有清热解毒、消炎利便、解烟解酒的特点……被誉为‘长寿茶’,是现代人茶饮最佳珍品”等表述。邓先生认为,这些茶叶的外包装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不能使用最高级、绝对化语言”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规定。
春节后,邓先生拨打12315向三亚市工商局投诉。上周,三亚市河西工商局组织商家和消费者调解。邓先生提出,商家应该按消法有关规定支付其3倍购物款的赔偿。
商家同意赔偿1万元,他嫌少
记者了解到,邓先生所购买的茶叶均为海南×园香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在三亚河西工商局调解时,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赖先生与邓先生当面进行协商。3月31日,记者联系上赖先生。赖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承认这批茶叶外包装上的文字说明有一些瑕疵,不符合现行国家法律规定,但茶叶的质量没有问题。这两种茶叶之所以还在用这样的包装,主要是他们茶厂的茶叶之前销量不太好,不得已延用了以前的包装袋包装茶叶。赖先生表示,虽然邓先生目前投诉的是超市,但超市受罚了,最后的损失还是他们厂家来承担,所以他目前在负责跟邓先生接触。
“他盯住这个不放,就是想要我们的钱。”赖先生说,在工商局调解时,邓先生提出要退货(退回1.671万元货款)同时要求赔偿他2万元钱。赖先生提出,毕竟没给邓先生造成什么实际损失,同意退货后给邓先生赔偿1万元。邓先生嫌钱少不同意,最终调解没有成功。赖先生称,据他了解,邓先生是个职业打假人,确实花钱买了茶叶,但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消费者。“他在三亚还找过其他品牌的茶叶、东北大米、木耳等产品的类似问题,我们从一些做生意的朋友那里也听说过。”赖先生说。
对于“职业打假人”这一称谓,邓先生并不否认。邓先生介绍,他来三亚后,先后在机场、酒店、商场等场合发现了商家出售“三无”产品等问题,目前已向法院提交了8例诉讼申请。“从法律上来讲,我也是消费者。”邓先生说。
向法院起诉索赔66840元
据了解,邓先生于3月23日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起诉旺豪超市运营方三亚某商业城投资有限公司。3月27日,法院已受理该案,决定立案审理。邓先生在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为:退还购货款16710元,并赔偿3倍购物款50130元,共计66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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