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海南今年中招考生填报志愿时间调整,由考前填报志愿调整为考后估分网上填报志愿,6月27日至7月6日中午12:00为考生填报志愿时间,7月7日至10日中午12:00为市县(单位)中招办和学校核查考生志愿信息,完善考生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时间。
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其中提前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学校志愿;第一批考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第二批设2个志愿,每名考生只能选报2所学校;第三批设3个志愿,每名考生只能选报3所学校。外国籍学生只能填报具有接收资格的学校;三沙市户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等方面可以视学籍地为户籍所在地,享受相应户籍地考生的待遇。
其中,第一批录取学校的统招计划分两段进行录取,第一段录取的计划数为该校统招计划减去该校招生总计划5%所得部分;第二段录取统招计划的预留部分。海南中学统招计划的预留部分面向全省招生,不再分配到各市县(单位)。
第一段录取后,7月29日—30日上午12:00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修改本批次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号和密码,上网自主修改或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修改。第二段录取时以修改后的志愿为准。未修改志愿的考生,原来所报志愿继续有效。本批次学校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工作在第二段统招计划完成后进行。
省中招办副主任龙官吾表示,海南今年中招实行考后填报志愿,着意就是在取消择校生批次之后,考生可以在填报志愿中更具针对性。
省教育厅强调,市县(单位)中招办和考生所在学校要根据今年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后的新变化,指导考生正确估分,认真填报志愿,各学校、教师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强行要求学生填报指定学校或限制考生填报志愿。具有本省户籍和学籍,但不在户籍所在市县(单位)就读和考试的考生,填报了户籍所在市县(单位)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和海南中学等学校定向分配到户籍所在市县(单位)计划志愿的,必须按规定时间向户籍所在市县(单位)中招办提交户口簿进行复查。学籍所在市县(单位)如同意其填报当地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学籍所在市县(单位)或户籍所在市县(单位)相应学校志愿进行填报(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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