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发生在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境内的交通事故共造成21人死亡,3人受伤。目前相关责任人已受到处理,贵州省紧急部署交通安全工作。
记者从毕节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事故发生后,毕节市运管处处长王布丰、织金县副县长郭太辉、毕节市交通运输公司总经理蒋红全、纳雍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方建、纳雍县交警大队外勤中队队长周光相、织金县道路运输局局长曹伟等已受到停职检查处理。
4日晚,一辆营运中巴客运车在毕节市纳雍县开往织金县途中,违规驶入通村便道。在通过限宽水泥墩时,该车左后轮与水泥墩刮擦,因操作处理不当,导致车辆从道路左侧坠入百米余深的河床上,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目前现场处理工作已全部结束,善后工作正有序进行。5日,贵州省作出紧急部署,将立即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交通秩序大整治,规定客运车辆动态监控不在线的一律不能运营,动态监控资质人员履职不到位的一律调离岗位。
记者5日从贵州省保监局获悉,贵州纳雍“4·04”交通事故保险总估损金额为1277.6万元。截至5日14时,中国人寿和人民人寿各完成180万元赔款预付,平安产险600万元预付赔款也经总公司批准,预计将尽快到账。
相关链接:
贵州车辆坠河致21死事故原因:司机违规驶入便道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