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8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光明 实习生陈滢冰)从海口市环保局近日召开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上了解到,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我市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此次检查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据了解,根据我市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此次检查将严格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落实企事业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履行环境监管主体责任。严格落实 “属地管理”原则,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全面深入检查环境风险隐患,依法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指导督促各排污企业开展整改工作;各排污企业负责组织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我市将成立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此次检查内容主要为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污染防治情况;企业污染防治情况;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情况;核与辐射安全防治情况;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情况;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
此次检查将分为三个阶段,时间至11月底。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环境隐患的检查整改,着力提高环境保护水平。市环保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完善督查机制,适时进行督查检查,对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不力的单位定期通报。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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