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所长 饶戈平
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允许个别地区保留资本主义,实行高度自治,是史无前例的治国理政新课题,其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远远超出人们的预期。香港回归近18年的实践表明,坚持按照“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办事,社会就能稳步发展;背离或违反“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就要走弯路、出乱子。
“一国两制”的意义和生命力,不仅仅表现在能够保障香港的顺利回归,更重要、更有价值的是确立了有关香港治理的制度安排。中央是“一国两制”方针的设计者、制定者,更是实施这一方针的主导者、掌舵者,是第一责任人,理当牢牢掌控在香港实施“一国两制”的全过程中的决定权和主导权。
坚守“一国两制”基本方针,处理好“一国”与“两制”的关系。“一国两制”的宗旨包括两个方面:既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又要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二者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任何时候都不可偏废。从根本上讲,国家利益和香港利益是完全一致的,维护国家利益,也就包括维护香港利益,维护香港利益,也是维护国家利益。坚实“一国两制”,要始终坚持一国原则,尊重两制差异。一国和两制之间并非平起平坐、等量齐观,而是有主次之分、源流之分,一国在二者关系中始终处在主导和决定的地位。
维护中央权力,保障香港高度自治。国家对香港行使主权、实施管治的权力可分为两层面,一是中央权力机关行使的权力,一是中央授权香港特区行使的高度自治权。中央固然要严格自律,依法保障香港的高度自治,同时也要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地行使宪法和基本法规定的权力。
严格按宪法和基本法办事。作为香港的宪制性法律,基本法具有凌驾于本地其他法律之上的地位。但是,基本法不是宪法。有人试图割裂或混淆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无非是想为香港变成独立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提供口实。中央强调严格按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坚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地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香港回归近18年的经验为我们提供了学习、总结的平台,实践已经提出了许多挑战。期待我们迎艰克难,妥善应对香港特区建设与发展过程中的各种挑战,从而把“一国两制”伟大实践不断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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