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民警人身意外
伤害保险制度建立
记者从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办主任座谈会上获悉: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国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险制度正式建立。据介绍,公安民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统一由中央财政承担。
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对象为全国公安机关在职在编的公安民警。据统计,2010年至2014年5年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伤亡22870人,其中因公牺牲2129人,因公负伤207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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