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弟之名避风险
他本可在海南这块热土上建功立业,可惜他大肆受贿,堕落成囚。
2008年1月,权晓辉找来弟弟权保民,准备将他负责的三亚“天阔广场”拆迁项目交给权保民和三亚英之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梁纬来做,权晓辉一再强调,要先注册成立一个公司,以公司名义去做。
后来,权保民与李梁纬面谈此事,注册成立了海南泛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利润五五分成。接着在权晓辉的协调下,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与三亚天阔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拆迁合同。后来,李梁纬向权晓辉提出,拆迁服务费太低,难以分出一半利润给权保民。权晓辉让李梁纬直接找三亚天阔置业有限公司商谈。后双方又签订一份拆迁补充合同,将拆迁服务费提为980万元。
由于该项目拆迁阻力过大,李梁纬主动提出退出这个拆迁项目。退出后,李梁纬收到了三亚天阔公司转来的拆迁服务费450万元。但他并没有将这笔款项的50%转给权保民,权晓辉便催促其弟以借款之名拿走了243万元。
借助办节狂敛财
2008年12月,权晓辉调任海南省儋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一职。对他来说,这次调动还是很满意的,虽是平调却也含有升迁之意。在儋州市,他负责协调安排全市重大活动,分管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策研究室、市直机关工委、保密、机要、史志、接待、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工作。2009年3月,权晓辉又兼任市直属单位工作委员会书记。
2010年8月,权晓辉力挺举办儋州市首届“东坡节”活动,担任执行主任,操控这一活动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权晓辉指示儋州市文体局与海南省歌舞团签订合作协议,由歌舞团承办首届“东坡节”开幕式大型文艺演出,文体局出演出费1000万元。
据案卷资料证实:权晓辉要求歌舞团编导、艺术总监彭某将1000万元演出费用中的500万元作为回扣给赞助商,凡涉及的税款由歌舞团从多余的款项中代扣。“不是文体局出钱的吗?哪来的赞助商呢?”正当彭某疑惑时,权保民出现了。他找到彭某直言不讳地说:“权秘书长让我与你联系如何取回扣款之事。”
当海南省歌舞团收到演出费1000万元后,彭某经反复思忖后,先与广州市白云区同和新天地艺术工作室签订了一份100万元的舞美设计及舞美制作合同,其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为50万元,另外50万元作为回扣款通过新天地艺术工作室转账给权保民。就这样,从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间,省歌舞团直接转款和通过深圳市炫彩视听设备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以虚构、虚增交易项目的方式转款到权保民指定的账户共计442.08万元。
儋州市因“东坡节”的举办而名气大振,促进了当地的招商引资。随后,儋州市先后又举办了“海南岛欢乐节”等活动。权晓辉当然是这些活动的负责人,他让海南海上传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海口苏伦高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文杰承办了赛事项目。李文杰为表示感谢,多次通过权保民向权晓辉行贿2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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