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魁是传统道德异性恋霸权
唐魁玉认为,亟需推出相应法律,让“同妻”选择离婚的时候,能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他表示,“同妻”悲剧的产生不在同性恋丈夫,而是影响同性恋者选择生活的传统道德和异性恋霸权,解决“同妻”困境有赖于社会对于同性恋者的接纳和保障,使得同性恋者有权利和自由去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不需要用妻子来做挡箭牌。社会气氛愈来愈开放,“同妻”数量才会下降。
同妻通常选择哑忍
另据香港《成报》4月17日报道,化名雨梅的48岁“同妻”是家庭主妇,女儿今年已经21岁。她接受内地媒体访问时说,1992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现在的丈夫,当时觉得对方干干净净的,看起来特别斯文。两人在认识八天后就决定闪婚,但雨梅在婚后第四天就遭到冷暴力,“丈夫回家很少说话,一年内都没有碰过我的身体,在长辈催促生孩子下,才勉强发生关系”。
雨梅后来发现“全家都知道他是同性恋,就瞒我一个人”。得悉真相后,雨梅想过自杀,但因为不想给女儿一个单亲家庭,最终决定哑忍。她说,“对他来说,我只不过是传宗接代的工具、照顾家庭的保母。不,连保母都不如,他挣的钱有一大半都花在了别的男人身上……我痛恨我的丈夫,不是因为他耽误了我,而是因为他毁了我的孩子”。
另一名化名乐彤的前“同妻”今年31岁,硕士学历,任职大学老师,硕士毕业后过相亲认识任职公务员的前夫。
乐彤说“新婚第一晚,他对我说他阳痿。在我没有怀孕之前,他每周和我有一次性生活,几乎没有前戏直奔主题,可他为了要孩子还是很努力。当我确定怀孕了,他经常夜不归宿。直到儿子出生两年以后,才发现他是同性恋,于是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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