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动民族风 欢唱幸福歌
——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述
4月12日下午,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寒村。“苗家乐”老板李政富正忙得不可开交,他一手端着炒土鸡,一手捧着山兰米酒,忙着给客人上菜。李政富说,每逢节假日,他都会如此忙碌。
什寒村为黎族苗族共居,具有浓郁的黎苗文化特色。然而,2009年之前,什寒村的村民与外界接触较少,从未想过靠旅游致富。为了转变村民的观念,政府相关部门组织村民外出学习经验,并出资帮助设计、建造民宿客栈。通过几年的建设,目前,什寒村已经走出了旅游带动经济发展的新路子。据介绍,自2013年8月正式开门迎客以来,什寒村村民的人均纯收入从2012年的2720元增长到2014年的7528元,短短两年时间增长到原来的3倍。
什寒村的致富是海南民族地区快速发展繁荣的一个典型例证。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民族地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主动适应新常态,凝心聚力谋发展,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为全面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海南篇章作出了新的贡献,奠定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坚实基础。
同心共建
倾心发展民族事业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出台实施了《海南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二五”规划》,统筹安排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发展,在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上加大对民族地区的倾斜力度,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极大改善了民族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2014年,我省民族地区实现生产总值944.23亿元,比上年增长6.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161.35亿元,比上年增长11.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95元,比上年增长8.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88元,比上年增长13.4%。
产业。落实新型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安排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推进三亚创意产业园、昌江工业园区和陵水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等;加快民族地区旅游业转型升级,陵水分界洲景区升级为海岛型5A级景区,五指山黎峒文化园初成规模,白沙、陵水、保亭一批特色风情小镇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加大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扎实推进农业传统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农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增强,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生产进一步发展。
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民族地区城乡居民消费支出进一步增加,消费结构趋于合理,医疗保健、交通和通讯、教育文化娱乐、衣着、网络消费等较快增长。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60岁以上城镇居民每月领取基础养老金130元。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月85元提高到100元。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由每月不低于280元提高到平均365元,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为250元。
教育科技。将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实施教育扶贫移民工程,思源实验学校覆盖全省所有民族市县和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除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育外,由省、市县财政共同负担学生的生活补助和交通费,生活补助按照小学生每人每年600元、初中生每人每年750元标准补助,交通费按照每人每年160元标准补助。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五指山、琼中、白沙3个试点市县5万余名农村在校学生享受免费营养餐。
医疗卫生。推进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居民享受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民族地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目前民族地区拥有医院80家、乡镇卫生院121家、村卫生室1026个。
同行共享
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建省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做好民族工作,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我省各级民族工
作部门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把维护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把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重要载体,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国务院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我省12个模范集体和15个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
不断增强党政领导和各级干部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结合海南黎族苗族“三月三”节庆活动,大力宣传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引导全省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使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使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形成全民受教育、人人促团结的生动局面。
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各市县、各部门抓住重点,扩大覆盖,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社区、进街道、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警)营的“六进”活动,涌现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什赤村、省民族技工学校等先进典型。2014年,省民族技工学校被国家民委授予第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舞动民族风
特色村寨靓琼岛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是我省“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确定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道镇什进村、万宁市长丰镇文通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运乡番道村等25个村寨作为“十二五”时期我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重点项目。我省遵循“建设一批民居特色突出,产业支撑有力,民族文化浓郁,人居环境优美,民族关系和谐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思路,加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建设力度。从2010年至今,我省已累计投入各类资金5.3亿元,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7个,改建、新建特色民居2025户,受益群众8477人。
为规范建筑风格,充分展示民族风情,组织编写了《海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图文集》,整理汇编了具有海南少数民族地方特色的特色民居设计方案,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工作提供了思路和方向。2014年10月,国家民委公布首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名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道镇什进村、白沙黎族自治县元门乡罗帅村、万宁市长丰镇边肚村委会文通村成为我省获此殊荣的民族特色村寨。
我省把加快民族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打通民族地区农村道路“最后一公里”作为民族地区与全省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2014年,我省已投入资金约9400万元,安排民族地区农村道路“最后一公里”工程项目100项,建成138.8公里农村道路和26座小型桥梁,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出行难问题。
撑起幸福伞
兴边富农促增收
2011年,国务院批准我省6个民族自治县纳入国家兴边富民行动政策扶持范围,我省成为全国唯一以海域边境县享受这项优惠政策的省份。2011-2014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省兴边富民行动资金3.18亿元,全部用于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特色产业、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建设,有力促进了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改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2011-2014年,国家民委安排我省兴边富民行动资金1.1亿元,其中7400多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共修建乡村道路112.51公里,涵洞49个,建设小型桥梁12座,解决了8.7万人行路难、2.5万人饮水难问题。
培育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品牌。2011-2014年,投入特色产业的资金达3129万元,安排建设项目93个,其中种植业项目43个;养殖业项目50个。陵水黎族自治县在3个乡镇扶持145户农户种植圣女果,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重点扶持毛感乡大棚瓜菜四棱豆种植业,白沙黎族自治县着力发展竹笋产业和姜茶加工业,乐东黎族自治县重点扶持热带珍稀景观树种繁育种植产业和七彩山鸡、五脚香猪养殖产业等。
促进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在扶持模式上,摸索出一批与农户密切协作的生产模式,如“企业+农户”、“基地+农户”等。在扶持产品规模上,重点扶持一批有一定发展规模、带动能力强的种植养殖专业户,通过扩大生产形成规模效益。民族地区各市县的扶持方式各异,让少数民族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受益,得到了国家民委联合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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