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停车场专项整治行动
有市民停车半年,才知停车场非法
“这半年,我隔三差五来这里买东西,没想到路边停车场是非法的!”21日下午4时30分,龙昆南路和信广场前人行道,一处违法停车场所被查处,一名市民激动地说。
这位市民告诉记者,每次她过来和信广场买东西,都将电动车停放在广场前靠近道路边上,有人收停车费1元,如果超过晚上9时则交2元。没有想到这里并不允许停车,收费的人也不见踪影了。
当交警将21辆停在人行道上的电动车拖移现场后,人行道顿时变得通畅。交警部门表示,因为违停被交警拖移的电动车,车主需要持身份证和车辆登记证,到交警部门开单,然后再去灵山交警综合服务中心领取车辆。
类似的情况还出现在海医广场。有群众举报称在海医广场存在停车场占用人行道的情况。交警接到举报后,对海医广场的停车情况进行了排查,确认存在占用人行道的行为。
现场排查的交警指着停放在最外边的一排小车的位置告诉记者,在道路规划建设之初,这本是人行道和盲道的位置。后来被人为地划为停车场了,这是不合法的。下一步,交警部门也会让市规划局配合提供道路红线图,确定每一个位置的用途,尽量做到还路于民。
据悉,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所属四个辖区大队分别对秀英区港丰农贸市场、美兰区文明东路华山大厦、琼山区红城湖路家乐福超市门前路段、龙华区龙华路海医广场、龙昆南路和信广场门前占用人行道违章停车违法行为进行了清理。
海口市政府决定自2015年4月13日起至10月12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停车场专项整治行动。本次整治行动实施的区域为全市范围的停车场,主要包括住宅小区、酒店、商场、广场、办公场所、娱乐场所(KTV、酒吧、运动场所)、物流停车场、农贸市场(马路市场)等停车场。整治内容包括:无经营资质的停车场,包括汽车、电动自行车(单车)停车场;未取得规划许可或不按规划许可建设的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单车)停车场;将配建、增建的地上地下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单车)停车场擅自停用或改变用途的;擅自占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场地设置收费的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单车)停车场;擅自设置、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障碍的;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单车)停车场乱收费或收费不给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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