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21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莎)自4月13日起至10月12日,海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停车场专项整治行动。20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兵分四路,对占用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清理,同时对停车场进行核查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交警提醒,停车时请不要占用人行道、盲道和机动车道,以免被罚。
当天下午16时30分许,海口龙昆南路大润发超市电动车临时停车场附近,人行道被占去“半壁江山”。“根据平日掌握的情况来看,有人对这些停在人行道的电动车进行收费看管,交警部门曾多次整改,但近日又出现反弹。”辖区交警称。随后,执勤交警将停在人行道上的21辆电动车全部暂扣。
据了解,车辆被暂扣后,车主需持身份证、车辆凭证等材料,到辖区交警大队办公室领取车辆暂扣凭证,再持该凭证前往位于海口美兰区灵山镇灵桂大道106号违法处理大队接受处罚后,取回车辆。
当天,海口交警还对秀英区港丰农贸市场、美兰区文明东路华山大厦、琼山区红城湖路家乐福超市门前路段、龙华区龙华路海医广场、龙昆南路和信广场门前占用人行道违章停车违法行为进行了清理。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对现有停车场进行重新审定;对全市现有各类停车场按照“四统一”(统一编号、统一标牌、统一公示、统一标线)进行规范设置,符合要求的,补办手续,亮证经营;对依法施划的标示模糊不清的停车场予以重新施划;对不符合要求的,特别是对擅自占用人行道、擅自占用机动车道、擅自占用公共场所设置电动车、汽车停车场的三类违章停车场予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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