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奇谈:行贿是为“公”不是为“私”
检察官当庭询问陈弘平,为什么黄鸿明会如此大方地给了他人民币9500万元、港币150万元。
对于这个问题,陈弘平思索了几秒钟后表示:“黄鸿明这个人的心地比较善良,而且比较大气,也比较感恩。”陈弘平说,在黄鸿明非常困难的时候,没有勇气继续做下去的时候,是他在精神上鼓励黄鸿明。特别是江南新城第一期的项目,陈弘平鼓励他去招标,他才得到了第一桶金。
对于行贿的指控,他承认的确送了100万给林存德。不过他认为,自己作为一个地方的市委书记,是去是留应该由省委决定的,与组织部副部长根本没有关系。他送钱给林存德,是因为他觉得当时政府的两名主要人物拉帮结派,影响了工作,他作为市委书记,有责任向主管的组织部副部长汇报。当时他还想让这些人的岗位做个调整,于是趁着在省里开会的时间,找到了林存德,希望他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同时还把属于自己的一百万自有资金给了他。“我送钱是为了公不是为私。”
对于贪污罪指控,他表示了否认,并称不能理解。他表示,拨款根本不是为了建所谓的“阴宅”。他说,自己也略懂一些风水学,觉得那里根本不适合建阴宅。他授意拨款给林培强,是因为林培强要在那里建一个山塘以及水泥路。
未解疑团:一亿多借许秋琳他和她是何关系?
对于受贿的人民币1.253亿元、港币1720万元的去处,陈弘平表示,其中折合2600多万元人民币交由其女婿购买了股票。剩下的钱,基本上都借给了许秋琳。
许秋琳,现年45岁,揭阳市润昕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该公司涉嫌通过行贿的手段,中标了包括省道236线、国道206线、国道324线的大修工程或者改造工程、潮汕机场进场路主体工程等七个项目的招投标及建设。
在网上的众多传闻中,许秋琳的别名为“许小婉”,是陈弘平的情妇。他在庭审最后阶段,至少三次为许秋琳请求。“希望不要处理那些行贿的企业,都是我害了他们,特别是黄鸿明和许秋琳,他们的企业是揭阳的支柱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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