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现场调查水箅子
这究竟是谁的雨水箅子?市民于某为此困惑了长达3年。2012年他摔进一个缺少雨水箅子的排水井中,以致腿部受伤。为了索赔于某将朝阳区水务局告上法庭,但因无法找到雨水箅子的产权者而被驳回。去年5月,于某就此事起诉北京市市政市容委。昨天,朝阳法院法官在事发雨水箅子处进行勘验。由于现场无法证实产权者,法官又前往朝阳区市政市容委,希望该部门能够查出雨水箅子的产权者。
市民起诉北京市市政市容委
原告于某在起诉书中称,2012年4月22日晚23时左右,于某为了购买水果将车停至朝阳区青年路甘露园公交总站附近。由于其下车位置恰好是一处丢失雨水箅子的排水井,原告摔入井内以致左腿受伤。经医院诊断此次事故造成于某左侧胫骨平台骨折,他于 4月28日进行了手术。
于某称,事故发生后其通过法院向多个部门了解该雨水箅子权属问题,但均未果。于某认为,雨水箅子丢失损害的对象是不特定主体,进而危害公共安全。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作为检查井盖的综合协调管理部门,至今未对水箅子权属进行明确管理,其对由于水箅子丢失造成的损害负有责任。于某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4600余元,同时要求被告赔偿伤残赔偿金等。
法官向朝阳区市政市容委送达调查提纲
昨天上午9点,朝阳法院法官来到事发现场进行勘验,事发现场位于494路公交车甘露园总站附近。此处雨水井共有两块雨水箅子,井内已经被杂物填充。于某代理律师周春花称,当年事发后此处又被重新安装上雨水箅子,但无法查证是哪家单位前来安装。由于雨水箅子并非像普通圆形井盖一样标记有相关文字,因此法官无法确定雨水箅子的产权者和管理者。
随后法官又前往朝阳区市政市容委问询,并以书面形式向朝阳区市政市容委送达了调查提纲,希望能够了解雨水箅子的产权者和管理者。朝阳区市政市容委工作人员称,他们将会对此事进行调查。
寻找雨水箅子管理者一波三折
“雨水箅子产权者真的太难找了,我们为此已经打过一场官司了。”周律师说,事发后于某就事故向平房派出所报案,但派出所并未找到雨水箅子的产权者。周律师转而向北京12345热线求助,热线将该问题分配给朝阳区市政市容委,该部门分析雨水箅子产权者可能是平房乡政府或排水集团,但乡政府和排水集团均给出了否定的回答。此后周律师通过查询法规认为雨水箅子产权者很可能是朝阳区水务局。2012年9月,于某将朝阳区水务局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自己的各项损失。
寻找雨水箅子“主人”的经历一波三折,周律师表示案件审理期间被告朝阳区水务局否认其管辖该处雨水箅子。她当时通过法院向多个部门问询雨水箅子产权归属问题,朝阳区市政市容委答复称应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雨水排放系统所有者和管理者信息。“水务局是水行政主管部门,这一答复等于又把事情倒回原点。”周律师称朝阳区水务局表示他们只负责河道,不负责排水系统。除此以外,其他的几条查询途径也被“堵死”,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和测绘管理委员会均称没有相关信息,规划委则称因涉密不同意信息公开。
因为各方均无法查证到雨水箅子的管理者,此案陷入僵局,朝阳区法院在2013年认定该案被告主体不明确,驳回原告起诉。2014年5月,于某再次就此事起诉至法院,被告则变成北京市市政市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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