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票据、统一服务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监督电话
海口用“五统一”管理停车场
海口交警突查设在人行道上的电动车停车场,将电动车拖离现场。
停车场存在乱设点、乱收费、乱设障、乱挪用等问题,海口出重拳整治!
海口市委、市政府决定自2015年4月13日起至10月12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停车场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海口市停车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海口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宋顺勇任组长,海口市政府副市长朱永盛任常务副组长,各区政府、有关政府部门全面参与整治。
整治行动以实现“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为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优化现有道路资源,提高现有停车场利用率,建立停车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
要整治哪些突出问题?
本次整治行动实施的区域为全市范围的停车场,主要包括住宅小区、酒店、商场、广场、办公场所、娱乐场所(KTV、酒吧、运动场所)、物流停车场、农贸市场(马路市场)等停车场。
整治内容包括:无经营资质的停车场,包括汽车、电动自行车(单车)停车场;未取得规划许可或不按规划许可建设的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单车)停车场;将配建、增建的地上地下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单车)停车场擅自停用或改变用途的;擅自占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场地设置收费的汽车和电动车(单车)停车场;擅自设置、撤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或者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障碍的;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单车)停车场乱收费或收费不给发票等。
如何整治?
●●措施1: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海口市有关职能部门将对现有停车场进行重新审定。
●●措施2:
对全市现有各类停车场按照“四统一”(统一编号、统一标牌、统一公示、统一标线)进行规范设置,符合要求的,补办手续,亮证经营;对依法施划的标示模糊不清的停车场予以重新施划。
●●措施3:
开展乱设停车场清理工作。以下三类违章停车场予以清理,一是擅自占用人行道设置电动自行车、汽车停车场。二是擅自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设置电动自行车、汽车停车场。三是擅自占用公共场所设置汽车、电动自行车停车场。
●●措施4:
此次整治行动将旅游景区景点周边收费停车场、商业繁华区域和主要道路占路收费停车场作为整治工作重点,对收费停车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乱收费等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对停车场收费秩序进行全面整治。
●●措施5:
拆除影响正常通行的人行道障碍物,做好整治工作中引发的各种矛盾化解工作。
●●措施6:
物价部门牵头规范停车收费经营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乱收费和强行收费的违法行为。
●●措施7:
城管部门牵头对停车场(库)改建、挪用、停用情况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界定,向被改建、挪用、停用停车场(库)产权单位逐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各被挪用建筑配建停车场(库)产权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恢复停车场(库)使用性质、使用面积。
●●措施8:
科学合理设置临时停放点。一是设置分时段、分路段(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免费停车泊位。二是设置电动自行车临时停放点。
如何常态化管理?
●●措施1:
规范停车场设置标准和收费标准。按照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票据、统一服务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监督电话“五统一”要求进行公开管理。
●●措施2:
健全协同管理机制。由市公安局牵头,物价、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起高效协同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
●●措施3:
加快《海口市停车场管理若干规定》的起草、审查、提交审议等工作。
●●措施4:
依法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停车服务经营者。
●●措施5:
加大停车场改造和建设力度。由住建局牵头,会同公安、国土、规划部门负责制定停车场建设方案,并针对辖区重点商业圈停车资源短缺的实际情况,建设停车信息诱导系统,为公众提供停车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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