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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海口办理法律援助案8543件 挽回损失6300万元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5-04-24 19:51

  海口网4月24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林韦玮)24日下午,海口市司法局召开2015年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推进会,海口网记者从会上获悉,2014年,我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543件,为8567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和取得经济利益6300多万元,依法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弘扬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司法公正,圆满完成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事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

  超额完成省司法厅部署的8000件目标任务

  2014年,我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543件,超额完成省司法厅部署确定的8000件目标任务。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3164件占37%;秀英、美兰、琼山、龙华受理案件数量分别达到1828件、1241件、1208件、1101件,与2013年相比都有一定的增长。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张彦珍两位领导先后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检查指导工作,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同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实现了我市低收入人群全覆盖。一是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让更多打不起官司的困难群众有机会获得法律援助。继续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动态调整。2015年这一标准达到1270元,比2013年的1150元放宽了10.4%。二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让更多涉及民生的矛盾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积极落实新修正的《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新增房屋拆迁补偿、妇女损害赔偿等事项6项,比2013年的20项扩大了30%。

  便民服务为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创造条件

  我市司法局强力打造法律援助优质服务窗口,对“12348”服务热线进行了升级改造,与司法部法律援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实现全市法律咨询网络化管理。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受援人、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全面推行“一站式”、“预约式”、“上门制”等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地落实法律援助便民政策。探索试行网上受理案件、在线解答法律咨询,借助海口市法律援助门户网站,及时推送法律援助便民信息,让群众更加全面直接地了解和获得法律援助。

  同时,还继续扩大宣传,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一是联合市广播电视台举办《侬家与法》直播栏目,用百姓的案例说法,用百姓的疑惑解法,宣传法律援助,解答法律咨询。二是组织开展市法律援助“十佳律师”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深入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办案律师,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三是利用市法律援助门户网站,开设法律援助工作宣传专栏,通过定期推送法律援助工作动态、典型案件、政策法规、援助指南、法援风采等,不断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四是结合“法律援助进农村进社区”、“绿岛法援—幸福夕阳红”等专项宣传月活动和““3.8”妇女节、“12.4”宪法日等特殊节点,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社区、进村居,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宣传法律援助知识,让法律援助走近百姓生活。


  加强业务管理,更好地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在管理上,市司法局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机制,根据《海口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制度》,通过回访受援人、庭审旁听、深入办案第一线等方式,对指派的案件进行常态化监督,制作案件质量监督档案,全面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承办流程,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工作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此外,还建立法律援助办案律师培训长效机制。结合劳动争议、未成年人犯罪等热点案件,专门邀请资深律师对案件承办人员开展专业培训,从案件办理方面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健全案件指派机制。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推行律师集体研究制度;对于一般刑事案件,要求执业满三年的律师承办,同一案件不同阶段原则上由同一律师办理,由市级公检法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要求执业满五年的律师主办,从而有效确保法援案件的办案质量。

  扩大范围,巩固“半小时服务圈”建设成果

  截止2014年,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在工会、妇联、残联、公安、信访、劳动、驻军部队、海南大学、法制日报、律师事务所等单位部门以及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站172个,在社区、村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404个,形成了市、区、镇、村“四位一体”,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覆盖全市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体系,形成了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的格局。

  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组织网络的作用,市司法局利用工作站、联络点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矛盾纠纷第一线,运用调解模式,及时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快速发展。2014年,我市4个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79件,同比增长15.8%,占全市案件总量的63%,比2013年提高了6.4个百分点,对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

  积极化解纠纷,发挥法律援助维权促稳作用

  据数据显示,2014年,全市办理涉访和10人以上的群体性案件132宗涉及1749人次;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3776件,为受援人追回劳动报酬4576万元;办理老弱病残群众维权案件877件,为受援人取得经济利益878万元。

  司法部门主动介入涉访案件,采取“坐诊”式服务,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大厅的信访接待,向上访群众以案释法讲解相关法律,引导群众用合法手段反映问题,有效预防减少矛盾纠纷冲突对抗。同时,主动加大维权力度,有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对农民工维权事项如拖欠工资、非法用工、雇工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案件以及老弱病残群众维权案件,予以优先办理。

  与此同时,还主动参与群体性事件处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处理机制,对于社会关注、影响较大、可能诱发不稳定因素的群体性案件,主动联系案件当事人和相关部门,随时关注案情动态。对于可以用法律手段解决的群体性纠纷,主动耐心地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积极缓解紧张氛围,平复群众偏激情绪,宣传法律援助的作用,教育引导群众走法律援助途径依法维权。在受理群体性案件后,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承办案件,根据案情紧急程度,主动协调争取有关审裁机构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推动群体性案件依法公正处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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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口网] [作者:林韦玮] [编辑:李帅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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