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说法
近期将开展行动严查飙车
据悉,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期将集中优势警力,多措并举,严厉查处飙车行为。目前,该支队已针对海口市区“飙车”违法行为作专门部署,下一步将开展路面查处打击行动。
海口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大队长华凌杰坦言,飙车族警惕性很高,他们都是圈子里的人,彼此比较熟悉,而且飙车族车速快,见到交警就跑,造成一定的抓捕困难。
“发现了也不敢追,因为根本追不上。”华凌杰说,飙车族的车经过改装,车速轻轻松松就能达到100公里/小时以上,而交警的面包车时速才七八十公里。另外,出于交通安全的考虑,交警也不会选择追击。
查处飙车过程中,取证也是很困难的事,华凌杰坦言,由于飙车族一般都是夜间活动,光线较差,要想抓拍车牌,目前海口的设备还做不到。“即使发现飙车,拍不下车牌号,没有证据,又有什么用呢?”华凌杰说。
华凌杰告诉记者,查飙车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行动前还要准备隔离墩、警戒带、反光标志等设施,“接下来,我们会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在飙车族活动频繁的地段加装摄像头,提高取证的成功率。”
飙车属危险驾驶罪情形之一
可处6个月以下拘役
华凌杰介绍,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飙车的法规,甚至对于“什么行为算飙车”都没有明确的界定,“有些法规虽然提到了‘飙车’,但也没有作出解释。”
华凌杰告诉记者,他们鉴定飙车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取证,另一种是在做笔录时让飙车者自己承认,“如果他不承认,那只能按照‘非法改装’‘超速行驶’等处罚。”
2012年,海口交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现一辆改装的马自达3以很快的速度行驶,伴有巨大的轰鸣声,交警示意其停车但遭到冲卡。随后,交警设法将其拦下,经测试,驾驶者酒精含量超标。由于没有证据证明其飙车,交警只能按酒驾处理。
“目前对飙车还没有特别好的处理办法。”在华凌杰看来,飙车是一种有组织的、人员相对稳定的群体活动,最接近飙车行为处理办法的是《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交警支队另一位负责人则表示,机动车“飙车”属危险驾驶罪的情形之一,根据刑法规定可处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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