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至2014年,三亚市教育局教研室在组织开展市中小学各类论文、说课评选工作中,将收取的部分评选费209400元存放在私人银行账户里,并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开支。三亚市教育局教研室主任傅元根、副主任罗禹,对此负直接责任。分别给予傅元根、罗禹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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