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涉嫌故意杀人犯罪的王某走进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公安分局。他从深圳平湖骑行13天后,向家乡警方投案。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内新闻>

男子因50元工钱刺死包工头 潜逃22年终投案自首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5-04-30 12:54

  28日上午,涉嫌故意杀人犯罪的王某走进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公安分局。他从深圳平湖骑行13天后,向家乡警方投案。

  1993年12月30日,18岁的王某在福建石狮某工地与包工头杜某因50元工钱发生纠纷,持刀刺中杜某致其死亡,王某随后潜逃。22年来,王某隐姓埋名、东躲西藏,靠打短工维生,也未成家。

  近日,东津新区公安分局民警柴波在与朋友聚会中,偶遇吉某。交谈中,吉某向柴波询问公安机关对在逃人员处理的法律知识。柴波敏锐地察觉到,吉某所说的在逃人员,很可能是其近亲。但任凭他再三试探,吉某始终不愿透露逃犯的真实情况。

  4月初的一天,吉某找到柴波,再次了解网上逃犯处理情况。柴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吉某最后说出实情,他是王某的老表,并表示将劝王某投案。吉某在与王某联系上后,苦口婆心规劝他主动投案。据王某交待,潜逃这么多年,也萌生过投案的念头。但由于身处异乡,缺少法律知识,一直没有投案的勇气。这次,亲人传递来的消息使王某相信,投案才有出路。他打消了顾虑,决定回家投案。

  由于担心坐车回家会被外地民警抓获,王某选择骑自行车回家。4月13日,他从深圳平湖出发,中途多次走错道路,只能通过询问路人寻找方向。历时13天,王某于26日到达在襄阳市襄城区吉某的母亲家中。28日上午,王某在亲属的陪同下,来到东津新区公安分局投案。

  警方在问讯中了解到,王某的父母都已年过七旬。20多年的逃亡生涯中,王某时刻牵挂的就是故乡的双亲。为实现王某要见父母一面的愿望,28日下午,柴波驱车百余公里赶到枣阳鹿头镇,想把他们接来和儿子团聚。但柴波到达后发现,王某的父亲患骨坏死病,母亲患有严重的心脏病,两人行动极为不便。最终,柴波用手机拍下王某父母的视频,带回分局给王某观看。在看到年迈的父母后,王某再次泪流满面。

  据东津分局民警介绍,王某将于近期移交福建警方,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原标题:因50元工钱刺死包工头 男子潜逃22年投案自首)

 

 

 

 

相关链接:

贵州高院将对杨明故意杀人案再审 17年前判死缓
黑龙江一男子酒后持刀杀人外逃 仅24小时被抓获
最高检向最高法抗诉22年前海南杀人焚尸案:证据不足
大学生被错判强奸杀人 看守所里熬过10年青春
男子专杀路边睡觉流浪者 拒不认罪称“梦中杀人”
表嫂热情招待却遭杀害 东方2男子入室抢劫杀人被判死刑
内蒙古官方通报赵黎平杀人案:蓄谋已久精心策划

 

相关链接:
内蒙古官方通报赵黎平杀人案:蓄谋已久精心策划
表嫂热情招待却遭杀害 东方2男子入室抢劫杀人被判死刑
男子专杀路边睡觉流浪者 拒不认罪称“梦中杀人”
大学生被错判强奸杀人 看守所里熬过10年青春
最高检向最高法抗诉22年前海南杀人焚尸案:证据不足
黑龙江一男子酒后持刀杀人外逃 仅24小时被抓获
贵州高院将对杨明故意杀人案再审 17年前判死缓
[来源:人民网] [作者:] [编辑:颜祝俊]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