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华祥 资料图
2013年1月和9月,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吕华祥两次率团出访阿根廷期间安排到当地名胜旅游,花费公款1.07万美元,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严重违纪。经国资委纪委、驻委监察局决定并报国资委党委批准,给予吕华祥撤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职务处分。(国务院国资委纪委、驻委监察局)
吕华祥简历
1982年8月至1995年9与,担任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公司三公司经理。
1995年9月至1997年7月,担任中国核工业第二三建设公司总经理。
1997年7月至2007年5月,担任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2007年5月至2010年7月,担任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2010年7月至今,担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事实+
公款吃喝玩乐违纪不违法?
多年来,公款吃喝虽然被视为“舌尖上的腐败”,却一直没有严厉查处。正是因为处理太轻,使得公款吃喝一直得不到有效遏制。长期以来,公款吃喝屡禁不止,越来越严重,关键是对其严重性、危害性、违法性认识不足,还有就是查处不严、惩治不力,公款吃喝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公款吃喝不能算犯罪,最多是违纪行为”成为官员共识,在一些地方,一些官员巧立名目,用公款大吃大喝,很少有人受到查处。
近年来,公款吃喝浪费财力惊人。中央发出了100多个红头文件,三令五申,就是管不住公款吃喝的嘴。有观点认为,惟有加大公款吃喝的惩处力度,把公款吃喝以贪污论罪,将公款吃喝者绳之以法,才能震慑“嘴上腐败”。
不过,我国《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所以,整治公款吃喝,早就有法可依,问题的关键在于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纵容了公款吃喝,让一些官员在吃喝玩乐中变成了“吸血鬼”。(腾讯新闻综合新华网、沧州晚报报道)
相关链接:
山西5名县处级干部被“双开” 1名被撤职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