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哀:从“全家腐”到“全家覆”的蜕变
余震还在不断发酵。
4月初,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常青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有媒体敏锐地嗅到,作为蒋尊玉的亲家,黄常青是因蒋案被牵出的另一只“老虎”。
至此,蒋尊玉的老婆、女儿、女婿、亲家,甚至老婆的妹妹、女婿的舅舅,都悉数“沦陷”。以蒋为轴心,家庭成员或多或少、或深或浅地深陷其中,扮演起操盘手、权力掮客以及赃款接收者的角色,家族蜕变为亲情捆绑下的敛财共同体。
蒋的妻子李某在上世纪90年代初通过其妹妹的名义成立了做房地产项目咨询的“皮包公司”,利用蒋尊玉在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任市场处处长的职务便利,以介绍地块转让、提供信息咨询等名目收取众多房地产开发商变相提供的利益。随着李某的胃口与野心越来越大,她甚至背着丈夫坐收私企老板的巨额“纳贡”,恬不知耻地伸手索贿。自恃“靠山”过硬的李某极度嚣张,在多名社会老板眼里,她“贪婪、直接、素质低”,甚至当面羞辱香港某著名房地产老板郭某某“猪狗不如”。郭某某曾对办案人员称,“与他老婆相比,蒋还像个人。”这种“前门当官、后门开店”的“一家两制”现象,一度招来外界的非议。然而,蒋尊玉却利用政治手腕将其轻松化解。
数年之后,当流言再次纷飞,蒋尊玉却未能化险为夷。随着举报问题的增多,再加上中央巡视组到深圳巡视后,外界一直疯传其正被纪检监察部门调查,蒋尊玉担心自己的丑行即将败露,一时间如热锅上的蚂蚁。2013年2月,蒋尊玉与妻子李某协议离婚,并在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办理了相关离婚手续,在法律上,两人彻底撇清了夫妻关系,但实际上,根据专案组后来的搜查以及对蒋尊玉本人的交代,“离婚”后蒋尊玉和妻子仍同住一起,从未给他人或者子女提起过夫妻二人离婚的事情,试图以此来躲避组织的调查。
而蒋尊玉的女儿蒋某某,也同样生活在蒋尊玉的“光环”下,是附着于其腐败链条之上的“寄生虫”。
蒋某某出国留学、香港购物、外出旅游的费用均由私企老板提供,结婚时亦大肆收受私企老板奉上的金钱和保时捷跑车、金条、钻石首饰等贵重物品。更甚的是,蒋的女婿黄某伙同其舅舅曾某某,通过向时任龙岗区委书记的蒋尊玉打招呼,使私企老板张某某在龙岗区南岭村的两栋400多套违建房免于被区政府拆除,得以顺利建成并销售获利。黄某、曾某某一次性收受张某某所送72套房产,面积共计6000平方米,折合人民币3000多万元。
从开始的“一家两制”到后来愈演愈烈的“家族式腐败”,变味的“小家庭”观念无疑是蒋尊玉走向堕落的重要推手。
利随权走,贿随权集。领导干部手握重权,其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往往就成为一些热衷于权钱交易者拉拢和腐蚀的主要对象。蒋尊玉在忏悔书中写道,“疏于对家庭成员的要求和管理”,是他严重违纪的重要原因。对于妻子李某,蒋尊玉承认对其错误行为“有所耳闻,我也说过她,但她不听,就吵,后来我也就不说了,使她在社会上更加我行我素”。而对于女儿蒋某某,蒋尊玉坦言深有愧意:“作为父亲,本应该好好教育女儿,言传身教的帮助女儿走向这个社会,但由于整天出入于朋友圈内,与女儿很少沟通,使她在无知的情况下,也犯了一些不该犯的错误。”
修身失败、治家失败,无疑是蒋尊玉人生中一抹重要的败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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