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6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钟元韬)近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从2015年5月1日起在全省启用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试监督员参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6日,琼北车管所在全省率先启用社会考试监督员参加驾驶人考试,首次参加考试工作的有12名监督员。
目前,全省有149人经培训并取得省交警总队颁发机动车驾驶人社会考试监督员资格。
据介绍,目前,社会考试监督员可随车参与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工作。期间,考试民警利用科目三考试系统对考试过程进行实时音视频监管。社会考试监督员不具备评定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成绩的职责,考试合格的成绩单由考试民警和应考人共同签名方为有效。
据悉,社会考试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有:监督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情况,反馈监督意见和提出工作建议;监督参考人规范考试,协助考试民警核实参考人身份,制止替考、代考、及使用电子设备或其他方式接受他人指导考试等作弊行为;随同实际道路考试车辆进行同车监督并负责考试过程安全。
另讯:交警总队琼北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大、中型客货车辆场内驾驶技能(科目二)考场5月6日正式启用,该考场位于海口市灵山镇东向3公里的琼北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内。考场启用后,交警总队将调配全省各辖区大、中型客货运车辆驾驶人学员在该考场考试,以方便学员就近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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