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成都别车女司机被当街殴打”这一事件成为网络以及报纸舆论的焦点。各大媒体对这件事孰是孰非已进行了铺天盖地的评论,女司机对还是卢某对,在这里我们姑且不来讨论,交给警方来处理。可是网络上网民对该女司机进行了大量的人肉搜索,她的大量个人信息遭网友曝光,其中甚至包括身份、住址、电话、照片、工作单位等大量私密信息,这些内容与本次事件是毫不相关,已经在肉体上受到伤害,还要受到“网络暴力”,网民人肉搜索女司机的行为过份,不能让“人肉搜索”成为一次“道德的别车”。
来自成都的女司机,在这件事情到底是需要同情还是需要指责,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我对女司机的遭遇持客观中立态度。但是有一点我很肯定的是,网民的“人肉搜素”女司机各种隐私的行为是要批评谴责的。假使说,曝光女司机个人私密信息的网民是对女司机行为的愤怒与发泄,她即便再怎样错,也不该被个别网民“人肉搜索”。成都别车女司机已经由于身体遭暴打而受伤,心理会因为“人肉搜索”而受到更严重伤害。
现在的时代是一个信息高速发展的时期,网络传播的速度之快可见一斑,一次“人肉搜索”就是一次“网络暴力”。被人肉搜索的人,我们可想她们内心会受到多大的压力与伤害,那么多网民在那里讨论,成为他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并且很可能受到他们的恶意中伤。从本质来讲,“人肉搜索”就是对公民人权的挑战与践踏。
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我们中国公民的隐私权是受国家保护,怎么能轻易被网民拿来戏谑?
另外,在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曾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人肉搜索”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第十二条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我们正处在自由奔放的时代,每个人都有话语权,但是我们不能让这种自由侵犯人权,对公民的生活产生不良的影响。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