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富少淫魔”李宗瑞被控迷奸偷拍案,1名被害人以她惨遭李性侵偷拍、迷奸影片迄今仍在网站流传,让她“痛不欲生”,向“台北地检署”申请性侵害犯罪被害人补偿金、精神抚慰金共140万新台币(约合人民币28万元),成为李宗瑞案第1位申请被害补偿金的被害人。但可惜的是,由于她申请时早已经超过2年法定时限,“台北地检署”本月已驳回她的申请,拿不到被害补偿金。
李宗瑞案发生迄今已经5年。据悉,像上述这名遭李性侵却至今未能拿到赔偿金的女子一共有1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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