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楼顶欲跳楼的中年女子
海口网5月11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林韦玮摄影报道)11日上午,一名声称“受到不公对待”的中年女子,爬上了海口市海德路海德小区C栋7楼楼顶欲跳楼。随后,公安、消防、120等部门赶到现场联手救援,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僵持,民警和媒体记者成功劝说该女子放弃了轻生的念头。
中年女子爬上小区大楼楼顶
“这里有人要跳楼,说要找媒体谈谈自己受到的不公对待,麻烦你们派记者马上赶过来!”11日上午8时25分,海口网新闻中心接到爆料称,海德路海德小区有一名中年女子站在楼顶阳台上欲跳楼轻生。
接到爆料后,海口网记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看见已有数十名群众在事发楼下向上围观。小区C栋7楼楼顶,一名戴着太阳眼镜的中年女子在阳台上打着电话,时而站起、时而坐下,情绪显得很激动。在楼顶的四周,还歪扭地挂着四条白底黑字写的横幅,写有“法院”、“开发商”、“不公”等字样。
8时55分,海口金宇派出所民警、海口消防支队金盘中队、市120急救中心等部门人员相继赶到现场。公安民警随即拉设好警戒线,消防官兵也在中年女子所站立的楼下铺设了救生气垫,救援工作紧张而有序地展开。
民警手中拿着被解下的横幅
僵持1个多小时后被劝说救下
在现场,海口网记者了解到,这名中年女子是因为打官司败诉后,不服法院判决,遂自己开车来到海德路,并爬上小区C栋7楼楼顶“讨说法”。在僵持的过程中,她还一度要求见法院领导,不然就跳下去。
10时10分,经过现场民警与媒体记者一个多小时的沟通协调,该女子最终放弃了轻生的念头,从楼顶走下安全地带。谈话中,该中年女子告诉海口网记者她姓程,今年47岁,对于今天因一时不冷静做出的过激行为,她表示“是迫于无奈,同时也很懊悔!”
据程女士的女儿小程透露,2010年时,母亲在琼山区某小区买了一间70平的商铺,随后在次年办理交楼手续时发现有“安全隐患”,故未办理接收,并就此对薄公堂。前段时间,二审结果出来,法院判定母亲败诉,由于不服法院判决,才有了上述经过的发生。“我母亲患有高血压症状,之前在家中就有说过要跳楼维权,但被家里人阻止了。今天我正在上班,听说找不到她,就一路寻找,看到了她在这做傻事。”小程说。
扰乱社会秩序被公安行政警告
10时20分,被解救下来后的程女士被海口金宇派出所民警带回所里做笔录,并于11时驾车离开派出所。 11时40分,海口网记者从派出所方面获悉,由于此次事件持续事件较短,程女士也很配合警方工作,故从轻处罚,给予行政警告一次,如若下次再犯,将从严处罚。同时,公安部门也建议广大市民,维权时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女子接收媒体现场采访
中年女子坐上警车回派出所做笔录
中年女子坐上警车回派出所做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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