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老板等开赌被抓状告昌江公安局:是思想上想赌
家住临高的林女士,在昌江、东方等地收购瓜菜。因为几个姐妹的怂恿,她第一次到昌江乌烈镇一家赌场,想碰碰运气赌上几手。不料夜场还没开赌,林女士等均被警方抓获,林女士被拘留罚款,还被收缴现金4.38万元。因认为“只是思想上想赌几把,并未实际下注”,林女士将昌江公安局告上法庭。
瓜菜女老板昌江想赌几手
被拘14天收缴4.38万元
2013年6月20日晚6时许,林女士与徐某、陈某、邓某等四人前往昌江乌烈镇乌烈村幼儿园旁一私宅,当时该“牌九”赌场已散场,林女士便在私宅内喝茶,等待夜场开场再赌。在等待庄家开赌中,林女士被警方抓获。次日,昌江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林女士与徐某等人携13万元,在居民家中参与赌博,被民警抓获,当场收缴13万元,其中收缴林女士现金4.38万元。
昌江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决定对林女士处拘留14日,并处罚款1800元,收缴林女士的赌资4.38万元。
林女士将昌江公安局诉至昌江法院,请求撤销该局涉案处罚决定书,并支付赔偿金2500多元、精神抚慰金3万元。
昌江法院认为,昌江公安局查处赌博是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林女士携带4.38万元现金进赌场等待赌博,证据确实充分。林女士被抓获时未下注,是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
法院一审判决,维持警方的处罚决定,驳回林女士的诉求。随后,林女士上诉至海南二中院。
一审败诉后上诉
法院判返还4.38万元扣缴
“我只是思想上想赌几把,但这只是想法,并未真正实施,而且当时也没参与赌博,警方不能仅凭思想上想赌就认定我着手实施了赌博行为。”法庭上,林女士这样上诉称。
昌江公安局则辩称,林女士携赌资进赌场参与赌博时被现场抓获并被处罚,该局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林女士思想上本着赌博心态前往赌场想参与赌博,只是因赌场暂时没开场而在场等候开场而落网,其已构成参与赌博行为,其携带赌资额较大,但未达到刑事处罚标准,警方行政处罚程序适用合法,请求法院维持原判。
海南二中院查明,林女士是第一次到本案赌博场所想要参与赌博,但其到现场后该场所未开场赌博,而林女士也未实际下注。
法院认为,林女士积极参与赌博的行为,可视为已着手实施了赌博行为,故被警方以林女士已着手实施违法行为而处以行政拘留14日并处1800元罚款,并无不当。
因林女士平时在昌江、东方有收购瓜菜等生意,故其携带大额现金属正常情况,而林女士首次到该场所欲参赌,也未实际下注。警方在未能提供证据认定林女士携带的现金全部用于赌博的情况下,仅凭林女士携带的现金及其准备参与赌博的行为,认定4.38万元全属赌资并予以收缴,证据不足,该笔4.38万元款项应退还给林女士。
近日,海南二中院终审改判此案,撤销昌江公安局关于收缴林女士携带现金4.38万元的处罚决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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