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韩国“岁月”号船长先于乘客弃船逃生,让“跑跑”一词重回公众视野。汶川地震6周年临近,法制晚报记者与范美忠面对面,试图呈现一个“逃生者”眼中的另一个“逃生者”。
谈船长 确有失职 依法论处不过多批判
FW:韩国“岁月”号客轮开始进水时,代理船长李俊锡首先弃船登上救生艇并获得救援。你看到这条新闻时心里是什么反应?
范美忠:我当时的想法是,一定会有人将我的事和这件事结合起来谈。因为当初谈论我的事就有人把我比喻为船长,这件事也同样涉及到学生,而且当初我也跑了嘛。
FW:你如何看待船长的这一行为?
范美忠:船要沉的话,肯定要让乘客逃生,我觉得船长确有失职。因为沉船逃生涉及操控等,需要船长的专业指导。
但站在我的经历上来分析,我很想知道这个船长是否曾经受过相关的训练。如果他有过职业训练,这样做就是不合适的。如果他没有经过训练,我们也需要反思,逃生训练为什么不到位?
因为人性有很多弱点。我们往往认为,一个人应该负什么责任,但是我们却很少去想他能不能负起某个责任。
能否负起责任,除了心理素质和道德高下之外,很多时候与其能力有关。这个能力就是说其是否有类似情景下相关心理素质和如何操作的训练。这就跟我当时一样,因为缺乏逃生经验,地震来临时我和学生一样都会惊恐。等后来再有余震,我们就很平静了。
我觉得船长这件事要依据法律的规定,如果属于违法犯罪,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即可,该判五年判五年,该判十年判十年,也不要做过多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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