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改名刚好发生在父亲升官之际,是不是有意为之?
巡视组将情况上报后,广东省纪委成立了调查组,很快查明:陈志中的儿子2009年大学毕业,之后参加工作。2012年,其子辞职,不到一个月即从他人处接手了一家医疗器械公司,任法人代表,获得了97.5%的股份,还低价获得了该公司位于越秀区东风西路的一处办公楼。经深入调查,陈志中与医疗设备供应商余某雄的关系逐渐浮出水面。
53万贿款和一套房,“换取”中标额数千万?
广州市检察院昨日披露,在2007年至2013年间,陈志中利用先后担任珠江医院院长、南方医科大学副校长的职务便利,为广州某医疗器械公司中标医院医疗设备和采购项目提供帮助,先后13次收受该公司总经理余某雄贿送的人民币53万元、美金0 .9万元,价值人民币99万元的房产一套。
据此前媒体报道,陈志中早在2004年就经人介绍认识了医疗设备供应商余某雄,对方以为陈志中买房提供购房款等方式套近乎,而余某雄的公司则在珠江医院的医疗器械采购中中标数千万元。
陈志中的儿子出来做生意后,苦于没有门路,便拜托余某雄帮忙。陈志中昨日在法庭上承认,余某雄的确给了他儿子一家公司,但该公司没什么资金,另外送了一套办公用房。陈志中曾将转让款打给余某雄,但被退了回来。
“他在珠江医院中标的采购项目,我都没帮上什么忙。他是为了跟我搞好关系,才送钱给我。”陈志中昨日称。
自己攒矿泉水瓶卖,儿子名下有豪车
检方昨日还披露,在2006年至2010年间,陈志中利用担任珠江医院院长主管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深圳一家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洪承接珠江医院一系列净化工程提供帮助,先后5次收受陈某洪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88.19万元,加拿大币1万元。
据此前该案在纪委调查阶段的媒体报道称,办案人员了解到,陈志中及其家人生活很节俭,甚至连矿泉水瓶都要攒下来拿去卖。
但其儿子陈某在2007年还是一名学生时,名下却有一辆价值约50万元的进口汉兰达轿车。经调查,办案人员发现购车款是一家净化设备公司给的,该公司法人代表正是上述行贿人陈某洪。
原来在2007年,商人陈某洪得知陈志中想买一辆汽车,就以陈志中儿子的名义买了一辆汉兰达给他,并支付了车款、税费等。2009年,陈志中的房子装修,陈某洪也提着十几万现金上门帮忙。
检方披露,在陈志中担任珠江医院院长期间,商人陈某洪的公司承接了该院的无菌空调工程、ICU建设工程、手术室建设工程等多个项目,项目标的额过千万元。
陈志中昨日在法庭称,陈某洪接的工程都是按正规程序中标的,他并未在中标过程中提供帮助。只是中标以后,陈某洪为了感谢和维护关系才送钱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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