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村民为报销医疗费需证明“你女儿是你女儿”
赵大性拿了大堆材料都没办下一张证明
东方市三家镇村民赵大性没想到,深圳市民郭先生遇到的“证明你女儿是你女儿”,在他身上也碰到了。由于女儿患病住院,他拿着农村合作医疗证去办理医疗费报销时,需要证明女儿是他的,为开这个证明,他10天连跑4个部门,都没办下来。
事由:女儿住院报销医疗费
5月12日下午,赵大性向南国都市报记者诉说了事情的经过。
5月2日,赵大性4岁的女儿小兰(化名),因呼吸道感染引发支气管肺炎入住东方市人民医院。
小兰一出生,母亲张才妹就给她买了海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于是女儿一入院,赵大性便到医院儿科办理医药费报销手续。
小兰尚未办理户口,农村合作医疗是随母亲张才妹一起办理的,张才妹的户口在东方市八所镇八所村。为给女儿报销医疗费,赵大性按要求携带了如下证件:小兰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小兰的出生医学证明,海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证,东方市人民医院预售医疗费收据两张。
闯关:10天跑4个部门,没办下来
让赵大性想不到的是,这一趟医药费报销如同“闯关”,10天跑了4个部门都没能顺利报销。
第一关:医院儿科
次数:一次
结果:未通过
原因:需证明孩子是他的
赵大性首先来到东方市人民医院儿科,医院护士告诉他,由于小兰还没有办理户口,需要开具一张证明,证明小兰是他们的女儿。护士提示他,只要村里开个证明,再盖上辖区派出所的公章就可以了。
第二关:村委会
次数:一次
结果:通过,顺利开了村委会证明
随后,赵大性来到村委会开证明。
由于小兰的合作医疗是随母亲张才妹办的,张才妹向户口所在地八所镇八所村委会说明情况,并出具了小兰的出生医学证明后,顺利办理了村委会证明。
5月8日,八所镇八所村民委员会向东方市人民医院出具证明。证明写道,小兰“是我村村民张才妹赵大性的女儿,该村民已缴交农村合作医疗费,但至今尚未入户,望贵院给予该村民住院医疗费报销为盼”。
第三关:派出所
次数:两次
结果:未通过
原因:先有户口才能开证明
接着,赵大性拿着村委会的证明来到八所镇派出所,向内勤说明来意,看了村里的证明之后,内勤向值班所领导作了汇报。
派出所告知赵大性,由于小兰没有上户口,需要先上户口,辖区派出所才可以开这个证明。而赵大性和张才妹尚未办理正式的婚姻登记手续,如果给小兰上户口,需要先办理结婚证,或去开具单亲证明。
赵大性说,医院只是让证明小兰是自己的女儿,能不能先盖章,把医疗费报销后,再去办理结婚证?这个要求遭到了拒绝。赵大性先后去了两次派出所,都得到同样的答复。
第四关:新农合管理办
次数:一次
结果:未通过
原因:不在受理范围内
无奈,5月12日上午,赵大性来到东方市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一位负责医疗报销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之后,明确告知赵大性这不在他们的受理范围内,让赵大性找领导,并告知领导出去了,下午才回来。
感慨:要怎么样才能证明是我女儿?
至此,连跑了10天,辗转于4个部门,赵大性还是没能给女儿报销医疗费。
“办个证明为什么这么难!?”5月12日中午,赵大性拨打南国都市报东方记者站热线,诉说了心中的苦闷,“孩子已经出院回家了,我又忙着打工,10天办不下一个证明,到底我该找谁办?出生医学证明上,明明白白写着是我们的女儿,搞不懂还要什么证明才能证明?”
5月12日下午,南国都市报记者就此分别咨询医院和警方。
东方市人民医院儿科答复,报销医疗费需要家长提供孩子的农合医疗证和户口,没有户口的,需要提供辖区派出所盖章的证明,证明孩子的身份属实。
八所镇派出所答复,公安部门有严格的规定,出具此类证明先要孩子有户口,取得户口后,辖区派出所才能够出具相关证明,“不然谁也担负不起这个责任。”
到底,赵大性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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