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15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光明 实习生陈滢冰)省价格监测中心监测数据显示,4月份我省气候条件良好,市场供应充足,蔬菜价格总体保持平稳,我省整体菜价在全国处于下游水平。我省同时出台规定,当我省月度CPI超出全年调控目标时,对食品价格指数连续走高的市县,要按“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相关要求问责。
据介绍,4月份我省15种蔬菜(与全国可比的15种常见蔬菜)零售均价每斤3.12元,在全国31个省(区、市)排名第20名,比全国均价的3.2元低2.5%;海口蔬菜零售均价每斤3.08元,在36个大中城市排名第24名,比拉萨市(第一名)的4.63元低32.61%,比36个大中城市均价的3.27元低5.81%。重点监测的19个品种蔬菜“10涨9降”,零售均价每斤为2.79元,环比微涨0.72%;涨幅较大的有黄瓜、蒜苔,零售价每斤分别为2.42元、7.08元,环比分别上涨15.79%、13.1%;降幅较大的有豆角、苦瓜,零售价每斤分别为3.38元、3.5元,环比分别下降13.78%、12.72%。
4月份,我省生猪出栏价13.5元/公斤,环比上涨0.3%。由于饲料玉米价格上涨幅度大于生猪上涨幅度,因此猪粮比价小幅回落,我省4月的猪粮比价为5.66:1,仍处于蓝色预警区域运行。肉禽蛋、水产品价格普遍下行。4月份,猪肉(精瘦肉)、猪肉(肋条肉)、牛肉、鸡肉、鸡蛋零售价每斤分别为15.02元、10.62元、44元、12.93元、6.33元,环比分别下降2.4%、0.38%、0.45%、1.6%、1.56%。
据了解,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明确各市县综合食品价格指数纳入《海南省市县发展综合考核办法》。针对我省居民生活必需品消费特点,将水产品纳入综合食品价格指数监测结构体系,将价格指数结构体系增加至“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禽、蛋、水产品、鲜果”八大类。省物价部门每月定期通报上月各市县综合食品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对价格波动较大的市县要及时指导;当我省月度CPI超出全年调控目标时,对食品价格指数连续走高的市县,要按照“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的相关要求进行问责;当综合食品价格走势与CPI食品类价格走势有明显不符时,市县政府应予以解释,解释不清的要进行问责;发现虚报、瞒报或长期误报、迟报的市县,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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