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将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保险
税前购买递延型养老保险能减免部分个人所得税
记者从今天(18日)公布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获悉,我省将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落实和完善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近年来,我省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截至2014年末,我省65周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8.11%,较“十一五”期末增加了0.04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养老与医疗负担越来越重,放大财政资金效用、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丰富社会保障体系层次结构亟待加速推进。
从企业的角度来说,购买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是员工自己投保,企业不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却能提高员工的福利;对于个人来说,由于在税前购买养老保险,就能减免部分当期的个人所得税。举例来说,如果个人月收入为6500元,每月拿出500元购买养老保险产品,那么当月需要纳税的工资收入就只剩下6000元,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时,再缴税就可以了。对于投保人而言,购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最大的好处是减轻税收负担。省金融办副主任马文峰介绍,除了将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保险外,还将开展大病保险业务承办和基本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通过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团体健康保险业务,弥补基本社会保险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的不足;通过发展针对在校学生、高龄老人、渔民等特殊人群的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增强特殊人群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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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
海南将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保险
税前购买递延型养老保险,能减免部分个人所得税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于14日正式印发。《实施意见》充分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完善保险组织体系、探索开展巨灾保险试点、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等10大方面、26项政策措施,在海洋保险、“三农”保险、旅游保险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政策创新,为海南发展服务型经济、开放型经济和生态型经济提供重要保障。
《实施意见》明确了海南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总体要求。到2020年,海南的保险深度将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届时,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和创新能力,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
近年来海南保险业实现了快速发展,保险功能作用正在日益发挥。去年超强台风“威马逊”袭击我省,保险业已办结赔案37208件,赔款8.49亿元,是支持人民群众灾后恢复生产生活的一支重要力量。
亮点1
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保险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落实和完善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从企业的角度来说,购买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是员工自己投保,企业不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却能提高员工的福利;对于个人来说,由于在税前购买养老保险,就能减免部分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对于投保人而言,购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最大的好处是减轻税收负担。
亮点2
加快发展旅游保险
发挥我省建设旅游业改革创新试验区的体制和政策优势,以商业保险为主体、政府旅游救助基金为补充,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惠及游客为原则,加快构建多层次的旅游风险保障体系。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把海南旅游风险保障体系建设成为中国旅游安全试点示范项目。开发设计适应我省旅游业发展需求的旅游保险产品,加快发展旅行社、旅游景点等责任保险以及漂流、水上娱乐、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意外伤害保险,探索开发旅游医疗健康护理一体化的保险产品。
亮点3
积极发展“三农”保险
整合三农补贴资金,探索建立以政府补贴为主要资金来源的海南农业灾害损失保险机制,逐步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程度。围绕海南的南繁育制种基地、全国冬季菜篮子基地、热带水果基地和天然橡胶基地建设,优先发展农户急需的南繁育制种保险、大棚瓜菜保险、水果种植保险、橡胶综合保险等业务。建立健全具有海南特色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完善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
亮点4
大力发展海洋保险
加快发展邮轮游艇、海上旅游、海上赛事等保险,服务海洋旅游业。大力发展船舶保险、航运保险等业务,服务海洋交通运输业。加快发展海洋基础设施保险和海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工业设施保险,支持我省临港工业做大做强。发展海洋生态损害责任保险,支持海南创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进一步完善渔业政策性保险,加大对南海渔业保险的财税政策支持,争取中央将南海渔业保险列入农业保险中央险种补贴范围,出台我省南海生产渔船渔民保险保费专项补助政策。此外,根据三沙市发展需要,提供相应的风险保障服务,为三沙市往来交通船等交通设施提供保险服务,保障后勤供给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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