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9日一审开庭审理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原政委邹文强涉嫌受贿案。检察机关指控,邹文强涉嫌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97万多元、港币61万元、美金2万元。包括原东莞市政协委员、东莞汇华酒店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柏权在内的多名酒店老板,为在日常经营中得到关照而向其行贿。
经检察机关审查,邹文强利用先后担任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副处长、副局长、政委的职务便利,在负责全省治安案件查处、特种行业管理的过程中,为刘柏权谋取利益,从2005年到2014年涉嫌先后多次收受刘柏权贿送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46万元、港币20万元。
今年3月,刘柏权因涉嫌行贿罪在广州市中院受审。期间,相关证人证言显示,刘柏权送钱给邹文强,是因为他经营的酒店存在涉黄业务。刘柏权想通过送钱跟邹文强搞好关系,让警方少查他的酒店,或被查时能找邹文强出面解决。(记者毛一竹)
此外,邹文强还涉嫌收受广东省韶关市风度名公馆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股东张仁柱贿送的价值人民币28万多元的股份及人民币72000元,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晶港大酒店董事长刘泳泉贿送的人民币7万元、美金2万元,广东省普宁市天天渔港大酒店老板杨锡波贿送的港币38万元等。
邹文强还有其他受贿行为。
该案尚在审理当中,当庭没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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