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太原市中院开庭审理王文军等人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滥用职权罪案。被告人王文军(前右二)等人被带入法庭。新华社记者 燕雁摄
王文军踩着周秀云的头发。现场视频
昨天(19日),山西省太原市中院在一号法庭继续公开开庭审理警员王文军、郭铁伟、任海波涉嫌犯故意伤害罪、滥用职权罪一案。
2014年12月13日,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民警王文军等人在处置“龙瑞苑”工地警情期间,发生一起河南籍民工周秀云非正常死亡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文军在执行公务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王文军、郭铁伟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滥用职权并致一人轻伤,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告人任海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
案发后,太原检方先以涉嫌滥用职权罪逮捕王文军,此番公诉追加了故意伤害罪。
该案于18日9时开审,部分当事人近亲属、社会群众及媒体200余人旁听庭审。5月18日,被告人王文军出庭接受询问;19日,被告人郭铁伟、任海波分别出庭接受询问。
尸检报告表明,周秀云因钝性暴力致闭合性颈部损伤(颈椎骨折、颈椎间盘断裂、颈髓挫伤),死于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
庭审中,公诉人询问王文军,有没有拧周秀云的脖子?王文军回答记不清楚了,要以现场视频为准。公诉人询问郭铁伟,有没有看到王文军拧周秀云的脖子,他说当时没注意,以现场视频为准。
昨日庭审中,任海波当庭承认,案发当晚在派出所内殴打受害人。
据太原市中院法庭公告,庭审预计将持续6天。
案情
警员在派出所殴打民工
案发当天16时许,周秀云的儿子王奎林来到太原市龙城大街山西四建集团经贸“龙瑞苑”工程项目的工地。
工地保安马文东以王奎林未戴安全帽为由阻止他进入工地,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保安队队长荣建凯,周秀云、王友志等人随后分别赶到现场。
双方沟通未果,16时20分前后,保安队长报警。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龙城派出所值班主班民警王文军、副班民警郭铁伟身着制式警服,带领辅警胡建、实习生姬腾飞,乘坐“晋A2006”警车于17时5分许到达事发现场。
王文军要求在场工友李康出示身份证,李康说王文军言语粗鲁,双方发生口角。王文军拿出手铐要铐李康,被王友志阻止。一名工友拍摄的手机视频显示,王文军把王友志按倒在地,反铐了王友志。
周秀云进行阻拦,与王文军发生肢体冲突,僵持中被王文军抓住头发制服,随后王文军一条腿压在周秀云胸部致其倒地不起。
起诉书称,检方查明,当晚17时52分,王文军、郭铁伟等警员将周秀云、王友志、王奎林等人带回龙城派出所,并在派出所内与辅警任海波等人殴打了王友志、王奎林等人。18时许,增援的三名人员与姬腾飞将周秀云抬入值班室。
18时20分许,郭铁伟建议王文军拨打120。18时39分许,120急救人员赶到并诊断周秀云“神智丧失,对光反应消失,肺呼吸音消失,心音消失,生理反射消失,心电图结果为直线,临床初步印象为救前呼吸心跳骤停”。急救人员对周秀云抢救30余分钟后,应派出所要求将周秀云送到山西省荣军医院急诊科继续抢救,19时50分许,周秀云被宣告临床死亡。
【焦点1】
为何要将民工们押上警车?
18日庭审中,公诉机关询问王文军,出警处置治安纠纷时,为何未在现场调解,将周秀云、王友志、李康等人带回派出所是否合法?
王文军称,处置警情时现场条件已经不允许开展调解工作,周秀云、王友志、李康等人不配合。
现场视频显示,李康与王文军发生口角,王文军说把铐子拿出来,王友志等人与王文军等人发生肢体冲突。
王文军说:“我始终认为我在出警过程中,没有什么违反法律的地方。也许我在执法过程中,有语言不是很规范,或者行为不是很文明,但这些情况,在执法过程中有时是难免的。”
但他也表示:“我在回到派出所后的执法过程中,气愤地动手打了王友志,这是违反了规定。”
【焦点2】
为何踩周秀云头发23分钟?
起诉书称,检方查明,王文军等人要把王友志、王奎林等人押上警车时,周秀云坐在警察车门踏板上阻挠,随后实习警员姬腾飞将周秀云从车门处拉开,周秀云推打姬腾飞,王文军上前阻止,与周秀云发生肢体冲突,王文军揪住周秀云头发。
公诉人、王友志代理人李劲松均询问,为何只抓周秀云头发而不抓其他部位,如手。王文军说,周秀云是女性,抓其他部位不合适,只能抓头发。李劲松打断提问,为何在视频中王文军又将一条腿压在周秀云胸口,王文军说他不可能碰女同志的其他部位。
公诉人又问,为何周秀云四肢倒地、没有任何动作的情况下,王文军仍然踩在她头发上长达23分钟。王文军回答,当时还要防范其他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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