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大河报在A12版刊登关于濮阳“5·16”交通肇事逃逸的报道后,濮阳警方于当日正式发声并公布结论:涉嫌“5·16”交通肇事逃逸者为古某某,非人大代表,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该案情通报中称,2015年5月16日1时59分,濮阳市中原路与长庆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豫AX9555奥迪轿车驾驶人弃车逃逸。濮阳市公安局事故处理大队接报案后,经勘查,该事故现场位于濮阳市中原路与长庆路交叉口南30米处。豫AX9555奥迪轿车沿长庆路自南向北行驶到和中原路交叉口南侧时与行人殷某某、董某某、杨某某相撞,后又撞向韩某某驾驶的豫JT6432出租车,造成车辆受损,殷某某、董某某死亡及杨某某、出租车司机韩某某受伤。
肇事车辆豫AX9555奥迪轿车所有人,系濮阳市华龙区人大代表高伟杰。事故发生后,警方向华龙区人大通报了情况,高接受调查。经查证,事故发生时高不在肇事车上。
但是对于肇事司机是否酒驾等问题,案情通报中没有涉及。截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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