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流动人员住宿登记管理是公安机关一项基础工程,对于公安机关提升社会治安动态管控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当前全省旅馆业特别是中小旅馆、出租屋治安管理存在漏管失控的突出问题,根据新出台的《海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员住宿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省公安厅决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员住宿登记管理工作为我省治安管理工作的重点,从2015年5月25日起至2015年9月5日止,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流动人员住宿登记管理“百日会战”,力争通过走好流动人员动态管控这盘棋,激活治安基层基础全盘棋。
据介绍,通过开展流动人员住宿登记管理“百日会战”,将全面摸清我省旅馆业、旅业式出租屋、出租屋底数,全面摸清流动人员在辖区的底数,建立完善业主和从业人员信息库,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对重点行业的治安管理,力争全面实现留宿流动人员的营业性行业、场所纳管率达到100%,旅馆业、旅业式出租屋、出租屋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率达到100%,旅客住宿信息登记上传率达到100%,旅客住宿登记信息“四实”登记达到100%,私人住宅留宿外来流动人员24小时内向辖区派出所报告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
《海南省公安厅流动人员住宿登记管理工作责任书》要求,将流动人员住宿登记管理工作纳入市县公安机关“一把手”工程,层层签订责任状。市县公安局负责人与分管局领导、分管局领导与治安支(大)队长及派出所长要逐级签订流动人口住宿登记管理工作责任状,明确工作目标,对于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逐级实行约谈问责。因不落实实名登记,发生重大案件或事件的,对存在违纪行为的责任人员,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公安厅要求,各市县公安机关要针对流动人员住宿登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整顿。2015年5月25日至9月5日,要组织开展流动人员住宿登记管理“百日”集中清理、整顿大会战,对辖区流动人员住宿的各类场所按照以下五类开展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1.办理特种行业许可的旅馆、酒店;2.旅业式出租屋、出租屋;3.留宿客人的洗浴按摩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网吧;4.家庭旅馆;5.私人住宅、用工单位、宗教活动场所等。要开展地毯式的清查,全面登记旅馆业、出租屋业主和承租人信息,重点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违章建筑、简易工棚、商住两用房等流动人员治安管理比较薄弱的部位进行拉网式、滚动式排查。大力推进在中小旅馆、出租屋以及其他流动人员住宿的营业性行业、场所安装出租屋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状。对于未按规定安装信息系统、不按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不落实旅客住宿登记“四实”制度以及存在“黄赌毒”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省公安厅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百日会战”中,要根据辖区旅馆业、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分布情况、活动规律,加强警情研判,落实“以房管人”措施,每月对流动人口台帐更新一次,及时、准确掌握承租人的变动情况。要根据出租房屋结构、治安状况、经营者履责能力、承租人职业、现实表现、经济状况、人员往来等情况,对出租房屋实行分类管理。对曾经发生过治安、刑事案件的,租住人员变动频繁的,或房屋出租人、经营者履行治安能力差、不能认真登记和及时报送房屋承租人员信息的,要列入重点关注类,加强网上巡查和实地检查。
省公安厅要求,2015年全省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必须保持旺盛的斗志,充分履行职责,敢于担当,守土有责,全面提升新形势下公安机关的社会治安防控水平。一是强力推进以门楼牌编制管理为基础的治安信息化应用,二是持续开展枪、赌、毒等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三是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深化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四是开展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五是推进海岛型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在公安部治安局的统一部署下,全省治安部门还要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和重点工作:一是以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涉黄、涉赌、涉枪、涉爆及制贩假户口、身份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的“断链”行动;二是开展旅馆业清理整治,全面强化旅馆业治安管理和系统建设;三是继续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四是继续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专项清理整顿;五是继续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六是继续深入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七是继续开展校园安全、“三电”整治、物流寄递治安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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