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22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传华)为更好地贯彻执行 《海口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规范我市市政道路占用挖掘行为,加强我市市政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工作,保障市政道路功能完好,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下发通知要求规范市政道路占用挖掘行为。
通知要求,各区各单位严格执行市市政市容委制定的《海口市市政道路占用挖掘管理联动制度》。各联动责任单位要加强协作和联动,切实共同做好市政道路占用挖掘管理联动工作。特别要强化对重点单位占用挖掘市政道路行为的监管力度。对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海南民生管道燃气公司、海口供电局、市水务集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单位,凡有违章占用挖掘市政道路行为的,一律对该单位及其负责人予以通报。
严格履行占用挖掘市政道路行政许可制度。除紧急抢修、应急抢险情形可采取备案施工方式外,凡占用挖掘市政道路的,必须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一律按违章行为予以查处。
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对各种违章行为和现象及其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报道,加大曝光力度。
加大督查力度。市城管执法支队、各区城管执法局要将占用挖掘市政道路行为列为重点巡查内容,每日以信息形式上报市市政市容委,由市“五大工程办”进行督查。
加大问责力度。各联动责任单位在市政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现象,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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