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陈某趁着下班时间人多之机,在超市里盗窃香肠腊肉等,结果被保安抓住。日前,云岩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陈某被判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5年2月2日17时许,云岩区盐务街“北京华联”超市内熙熙攘攘,人流如潮,被告人陈某混迹其中,趁人不备,她连续作案,在超市里把货架上的香腊仔排、贵州腊肠、广味香肠、香腊鸡等食品偷偷藏到自己的挎包里,结果陈某在离开超市时被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并抓获。
经云岩区发改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陈某盗窃食品价值人民币1213元。
经查,77年出生的陈某出生于紫云县,中专文化,2013年8月因贩卖毒品罪被云岩区法院判刑一年六个月。
云岩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价值人民币1213元的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某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最后,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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