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深圳市检察院被撤销的各处室纷纷集体合影,侦监一处也留下了最后的“全家福”。该处22人,两名处领导套转主任检察官,另有3人竞聘为主任检察官,2人选择去行政系统,其余15人均留在业务系统。
从过去管20多号人,变成现在领导一个包括我在内只有三个人的办案组。会议少了,办文少了,区检察院里来请示的少了,办公室冷清多了。
——主任检察官、原侦查监督一处副处长刘山泉
在中国这样的“官本位”国家,处级干部哪怕只是个虚名,提拔任职也是对他个人能力价值的一个认可。突然而来的免职,曾让我短时间内有过心理落差。
——主任检察官、原公诉一处副处长张孟东
检察官不再是“官”。2015年1月,深圳市检察机关业务部门的200多名处长、科长就地免职,建立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独立薪酬体系。这被认为是全国检察改革方案中力度最大、难度最大,同时也是阻力最大的改革模式。
这些处长们多是业务精英,因“业务优而仕”。在现有体制下,业务精英获得认同的方式,常常是被委以官职予以提拔。当处长不复存在,业务精英何去何从?
是去行政系统做处长,还是弃官留在业务系统?面对一周内就要做出的选择,他们有着怎样的纠结?
一个当了5年的副处长,一个35岁的普通检察员,现在他们都是平起平坐的主任检察官了,他们会作何感想?
一个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的业务骨干,被提拔为全院最年轻的副处长,却不到一年又被免职,他会面临着怎样的失落?
南都记者近日采访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三名主任检察官,其中有两人本是副处长,这次被免职,转任主任检察官。另一名是在这次改革中,由普通检察员竞聘为主任检察官,成为该院最年轻的主任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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