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建国出庭时头发已花白供图/北京市一中院
任北京市交管局局长时的宋建国(资料图)
昨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受贿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曾担任6年交管局局长的宋建国被指控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等人办理“京A”车牌,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2390余万元。庭审中,宋建国辩解指控中有1530万元的事实不属于受贿性质。在悔罪书中,宋建国称“永远忏悔对党和人民、对社会、对我所连累的亲人和朋友所犯下的罪行带来的灾难”。庭审于下午2点30分结束,审判长当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帮办“京A”牌收名表房产金条
据相关资料显示,2004年至2014年4月,在宋建国先后担任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局长、北京市交管局局长期间,分别为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下称新月联合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长青、总经理刘长江,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玉堂,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文贵,中国油画协会副主席董栋华,北京荣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胜,无业人员谭峰等人在办理“京A”机动车号牌、驾校恢复营业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90余万元。
起诉书中,检方指控了宋建国因帮人办“京A”车牌而受贿的多起事实。
2004年至2008年9月,宋建国接受无业人员谭峰的请托,为谭峰等人办理北京市通州区小城镇户口和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2010年8月至12月,宋建国先后收受谭峰给予的江诗丹顿手表两块,共计价值人民币47万元。
2006年12月至2012年6月,宋建国接受北京马桥神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翟玉堂的请托,为该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2008年至2012年,宋建国为其情妇王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人民币94万元的价格向翟玉堂购买其公司开发的位于通州区的房屋两套,收受翟玉堂给予的其公司开发的商铺两套,价值人民币486.408万元。
2007年至2012年6月,宋建国又接受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长青、总经理刘长江的请托,为新月公司等单位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和北京新月驾驶员培训中心恢复驾驶人培训许可等事宜提供帮助。
此外,他还接受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文贵的请托,为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和盘古大观大厦墙体电子显示屏设置提供帮助。
同时,他接受中国油画协会副主席董栋华的请托,为北京国子监油画艺术馆有限公司等单位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
2009年至2014年4月,宋建国通过上述人员到孙士平经营的北京融德画廊购买字画的方式,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530万元。
2007年至2012年,宋建国还先后索取、收受刘长青给予的人民币180万元、金条1800克,共计折合人民币228.78万元。
2008年1月至2010年1月,宋建国接受北京荣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胜的请托,为荣兴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办理多副“京A”机动车号牌提供帮助,后收受张胜给予的金条200克,价值人民币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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