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7日,长治文化创意传媒产业园项目签约仪式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左二为宋利,左四为张保。
今年4月,长治文化创意传媒产业园区的闲置土地。
近日,《人民代表报》原副总编辑宋利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山西省高院提起上诉。3月2日,山西晋城市中院以贪污罪,共计贪污6359 .65万元,判处宋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宋利事发牵出长治市原市长张保。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到2012年,宋利在张保的帮助下,以承办“攀岩节”和建设长治文化创意传媒产业园区为名,从省属国有控股企业三元煤业有限总公司套取资金9731.39万元;宋名下拥有北京、厦门、香港、新加坡房产多套,合计4396 .26万元。
3月4日,山西省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长治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张保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审获刑13年。
市长“护驾”,攀岩节贪占550万
出生于1976年1月的宋利是山西太原人,父亲退休前是山西某报业集团的一中层后勤干部。
宋利事发前的身份是《人民代表报》副总编、人民代表网总裁、黎源之声网络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黎源之声”)董事长。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初,宋利认识了时任长治市市长的张保,后二人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张保在一审中对此予以否认)。
2010年年初,宋利向张保提出想承办长治太行山大峡谷国际攀岩节暨系列文化商旅活动(以下简称“攀岩节”),张保表示同意。时任长治市副市长李国隆在证词中称:“2010年4月在太原,张保将宋利介绍给我,让宋承办攀岩节活动意向,回长治后就这样敲定了。”
2010年5月19日,攀岩节筹委会(甲方)主任李国隆代表筹委会与人民代表网(乙方)总裁宋利签订合同。该合同约定,2010年攀岩节由人民代表网承办。合同第二条第32项规定:“甲方授权乙方负责全额收取赞助商的赞助费用,该费用打入筹委会账户,乙方有权取用攀岩节的各项费用。”
2010年9月攀岩节举办前,人民代表网承办了招商晚会,张保等领导出席并讲话,他强调攀岩节是一项重要活动,要求企业各界大力支持,企业也纷纷赞助。在收取赞助费过程中,市县两级政府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收赞助款的工作。向该市31家企业收取赞助共计2918万元,赞助费用由长治市政府收取后打入该市财政局专项账户。2010年攀岩节从该账户支出1721万元,剩余1196.61万元。
山西《新晋商》杂志发行部主任阎廷御告诉记者:“那年攀岩节,承办方给每位嘉宾发了一套运动服和一双运动鞋,还有老外参加,场面很大。”
法院审理查明,为了实现更大收益,2011年,宋利起草了由乙方(人民代表网)承办2011年长治攀岩节的协议。协议中规定:“甲方(长治市人民政府)授权乙方开设招商指定账户,不由乙方具体承办活动的开支由甲方或具体承办单位负责。甲方不收取和分享活动盈利,也不承担亏损。本次活动招商所得各项收入和支出由乙方全部负责,赛事结束后由甲方负责审计。在本协议签订15日内甲方将2010年攀岩节剩余资金转入本次活动招商专用账户,作为本次活动经费。
而该协议签订之前,宋利向张保提出1196.61万元归她所有。张保于是安排长治市政府秘书长于川尽快落实与宋利签订协议之事,并要求将1196.61万元的剩余款项转给宋利。时任该攀岩节筹委会主任的长治市常务副市长董岩认为双方责、权、利不平等,与另一副市长李国隆一起,始终拒绝与宋签订协议。
最后,张保违规代表该市政府和宋利签了承办协议。黎源之声的流水显示:2011年4月份,1196.61万元剩余资金分两笔转入由宋利为法人的黎源之声(由人民代表网改制)账户(这其中有1000万转入黎源之声在长治市的另一账户,缴纳了下文的长治文化园区土地出让金),致使公款脱离政府监管。张保违反规定处理公务,宋利使用大量虚假票据虚列攀岩节支出该款项中的550 .44万元据为己有,给国家造成550 .44万元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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