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今天上午9时,由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州“皇家一号”案中被告人许冰等20人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告人窦二伟等7人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告人李言芳涉嫌非法经营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新乡市红旗区法院审理认为,孙胜男、许冰等20人利用“皇家一号”的条件,设置严密组织,执行具体制度,招募大量公关小姐,组织实施卖淫活动,其行为已经构成组织卖淫罪。窦二伟、江青全、张泽林等7人明知他人组织卖淫仍予以协助,其行为已经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且窦二伟、江青全的行为属情节严重;李言芳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检察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犯罪罪名成立。
依照刑法规定,被告人孙胜男、许冰等20人犯组织卖淫罪分别被判处四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并处以3万元到8万元不等的罚金;被告人张泽林、窦二伟等7人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一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以1万元到7万元不等的罚金;被告人李言芳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8万元。
据了解,此次宣判是“皇家一号”案中众多被告人的第二次公开宣判,5月25日,新乡市中级法院曾对11名主犯进行了公开宣判。
(原标题:郑州“皇家一号”案又有28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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