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5月27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曾丽园 实习生刘少珠)27日,海口网记者从新闻媒体加强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违规将处5万元以下罚款。会上还对2015年的汛期气候进行了预测。
针对预报来源不统一,缺乏权威性;预报准确率不高;预报针对性不强;预警信号发送慢;预报更新不及时;预警发布覆盖面不广等问题,经中国气象局审议通过《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26号令),于2015年3月12日公布,5月1日正式施行。
《办法》第六条规定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气象预报,防止因多渠道发布气象预报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发布气象预报的;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不使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提供的最新气象预报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传播虚假气象预报的;不按规定及时增播、插播重要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更新气象预报的;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不注明发布单位名称和发布时间的;擅自更改气象预报内容和结论,引起社会不良反应或造成一定影响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上,海南省气候中心副主任吴慧还进行了2015年汛期预测。预计2015年汛期(5~10月)影响和登陆海南省的热带气旋较常年同期偏少,但强度可能较常年偏强。汛期降水量可能偏少,气温偏高,高温日数偏多,大部分地区将出现不同程度的阶段性气象干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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