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2日消息(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陈敬儒)1日下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丁式江在海南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言时透露,我省从2016年1月起,实行农村建房规划报建、施工管理、验收备案、产权登记规范化管理,引导村民做到逢建必报。
整治违法建筑工作事关我省实施“多规合一”、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旅游特区建设大局。据介绍,近几年来,省住建厅不断采取措施,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打击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3年至2015年5月底,拆除违法建筑780万平方米,主城区违法建筑蔓延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虽然住建部门在整治违法建筑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此,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县要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全面掌握本辖区违法建筑存量、增量底数,尤其是重点项目周围、城乡结合部和乡村的违法建筑底数,并分类统计、登记造册,建立“攻坚行动”项目台账。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分阶段、有步骤对违建台账逐一整治销项。二是省厅要每月统计汇总掌握全省拆除违法建筑情况,为督导检查和考核表彰提供有力依据。要强化网格化管理,运用数字化管理系统、无人机巡查、卫片监测等科技手段,建立立体监控体系,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建筑,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各市县要加强规划区特别是主城区的规划执行力度,从严审批,强化批后监管。抓好正在开展的农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试点工作,简化审批程序,畅通审批渠道;缩短审批时限,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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