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如割韭菜般割了一茬又长一茬是打违的难点,这与监管人员充当“保护伞”关系重大,海南司法部门对“保护伞”向来持高压打击态势。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至今,海南因违建落马的官员达9人以上,仅2013年因违建被查的公职人员达28人,城管系统成违建领域腐败案高发地带。
日前,海南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将依法处理参与违建的干部。值此打违大幕开启之际,南海网通过媒体的报道梳理海南近年来在违建领域腐败落马的官员,据不完全统计,达9人以上。
原海口市龙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符某某因收受“亿城家园”开发商45万元贿赂,未对该违建采取有效的强制拆除措施,违背了工作职责。2012年8月,符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龙华区纪委监察局给予符某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原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镇长王某某在“亿城家园”项目立项报建的办理过程中,收受该项目业主人民币4万元,并伺机为“亿城家园”项目业主找人疏通关系创造便利。2012年6月,王某某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龙华区纪委监察局给予王某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原海口市美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李某某,非法收受熊某某、冯某某、吴某某等人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6万元,促使了一些违章建筑顺利建成。2012年12月,李某某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美兰区纪委监察局给予李某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原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陈某帮助违章建筑项目华林广场合法化,事后收受违章建筑开发商人民币20万元。2012年6月,陈某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海口市纪委监察局给予陈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原海口市美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麦某某,帮助美兰区晋江村一带的两栋违法建筑合法化,收收好处费共计35万元。2012年2月,麦某某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美兰区纪委监察局给予麦某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原美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违章建筑中队中队长杨某某,收到当事人送的好处费人民币1至2万元后,不再查处原已责令停工的违章建筑。 2012年12月,杨某某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原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办事处副书记覃某,先后四次收受罗某某疏通关系费人民币23万元,并从中拿出人民币六万元,让原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林某某,帮忙找城管部门的人疏通关系,使违章建筑富景苑(楼歪歪)项目顺利进行。2012年12月,覃某和林某某因犯介绍贿赂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六个月。龙华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覃某和林某某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2014年7月30日,美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新埠中队原队长王善任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扣押在案的涉案赃款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4年3月31日,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街道办事处城建办公室原主任黄伟新多次收受违建业主和承建商送来的“感谢费”8.2万元,因犯受贿罪被海口龙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
另据媒体报道,2013年,海口启动“城市管理年”活动,严厉打击违建背后的“保护伞”,仅当年便查处失职、渎职、权钱交易的公职人员28人。
村干部也“栽”在违建领域
不仅是城管系统成违建领域腐败案高发地带,连村干部也“栽”在了违建领域。秀英区西秀镇新海村原村干部违法私分宅基地,违规收取所谓的建设费达600多万元,导致新海村违建成灾。2013年12月,新海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童某,及村委会分管国土工作的副主任林某因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因打违不力被处分大有人在
在违建领域,除了因腐败领刑的,因工作不力被诫勉谈话、记过处分、通报批评、免职的公职人员也大有人在。
琼山区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兼案件处理室主任王某,唐某、许某,琼山区城管执法大队三中队队长陈某等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违建查处不力,致使15层违建楼建成,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2012年2月2日,海口市琼山区纪委决定,给予王某、唐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许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某行政记大过处分。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原河西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方吉早对违法建设行为监管制止不力,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5年2月4日,经三亚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给予方吉早警告处分。
2015年3月26日,因查处违建不力,经海口市龙华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对城西镇镇委书记洪某,海垦街道工委书记徐某某,海垦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陈某某进行诫勉谈话;对城西镇镇委副书记、镇长曾某,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区城管局长邓某某给予调整工作岗位处理;对城西镇分管打违工作的副镇长王某某、海垦街道办分管打违工作的工委委员龙某进给予通报批评;对滨海街道办事处分管城建工作的副主任马某某、城建办主任卢某某给予通报批评;对现任区城管特勤南中队中队长张联柏、时任城西中队中队长(现任滨海中队中队长)符海青、现任城西中队中队长冯海波和时任海垦中队中队长(现任滨海中队中队长)陈盛给予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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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打击违建一视同仁是把准了打违的脉搏
海口美兰区流水坡,又一栋违章建筑轰然倒下。这是一栋8层的建筑。“后悔也没有用了。”违章建筑倒下后腾起的尘埃中,花钱“冒险”盖起房子的业主已经来不及后悔。掏钱买违建房的买房者,也哀叹连连。对于打击违章建筑,海口已铺下了“天罗地网”。这是一张一视同仁的网,不但能网住试图利用违章建筑牟利的商人,还能网住参与违章建筑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最近,就有一些参与违章建筑不知悔改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纪委监察部门“盯”上了。(6月1日南海网)
近年来,海口市违建之烈让人惊叹,尽管媒体轮番曝光,却始终未能遏制住违建之风。如今,海口市出台一系列措施,并有了三年要实现的目标,无疑是值得肯定的。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此番打违治违中,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开始成为治理的重点,甚至出台了专门的惩治办法,可以说,此举找准了打违的脉搏。
必须看到,多年来的违建之所以猖獗,并非无法可治,其根就在于相关工作人员无所作为,庸懒散贪奢的作风盛行官场,作用于违建领域,无疑就助长了违建者的底气。试想,倘若相关部门执法有力,相关工作人员能够秉公执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化对违建领域的治理,又岂会让违建如此肆意生长?
城市化进程加速,需求旺盛固然是客观理由,但法律失去威严,甚至形同虚设,就说明我们的执法出现了断层。而今,海口市拿起追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利器,无疑是弥补这个断层的必要之举。我们有理由相信,倘若追责有力,对权力的监督到位,能让每个违法违纪者得到应有的惩处,就一定能够让法律重塑尊严。
在严密的监督和严厉的追责之下,相信庸懒散贪奢的作风会得到纠正,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也将更具有责任心,落实好打违治违的各项工作,落实好海口市委市政府对市民做出的各项打违治违承诺,还海口应有的社会秩序。(寇振宁)
谁充当了违建的“保护伞”?盘点海南被“砸倒”的公职人员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察局印发《关于对城西镇、海垦街道、滨海街道防控和查处新增违法建筑工作失职问题的通报》。
《通报》指出,2014年5月至11月底止,龙华区城西镇新增违法建筑数量达127宗、19490.8平方米,目前城西镇辖区内的新增违法建筑现状均已完工封顶;海垦街道办新增违法建筑数量85宗、6829平方米,目前海垦街道辖区内的新增违法建筑现状均已完工封顶;滨海街道办未及时对辖区内13宗违建、组织拆除工作,造成该13宗违建完工入住,违建面积3354平方米,增加日后拆除工作的风险和成本。
为严肃纪律,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根据《海口市龙华区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和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对城西镇镇委书记洪某,海垦街道工委书记徐某某,海垦街道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陈某某进行诫勉谈话;对城西镇镇委副书记、镇长曾某,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区城管局长邓某某给予调整工作岗位处理;对城西镇分管打违工作的副镇长王某某、海垦街道办分管打违工作的工委委员龙某进给予通报批评;对滨海街道办事处分管城建工作的副主任马某某、城建办主任卢某某给予通报批评;对现任区城管特勤南中队中队长张联柏、时任城西中队中队长(现任滨海中队中队长)符海青、现任城西中队中队长冯海波和时任海垦中队中队长(现任滨海中队中队长)陈盛给予免职处理。
2月4日,据海南廉政网消息,日前,三亚市监察局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原河西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方吉早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方吉早在担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河西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期间,对违法建设行为监管制止不力。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经三亚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给予方吉早警告处分。
记者2014年7月30日从省检察院获悉,经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美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新埠中队原队长王善任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扣押在案的涉案赃款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查,2012年7月开始,王善任担任海口市美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新埠中队队长,主要负责美兰区新埠岛夜市大排档、市容市貌、违章建筑等的查处工作。同年8月,王善任发现新埠岛新埠市场对面有一个正在建设的违建仓库,随即责令停工并要求拆除仓库。该仓库业主黄某打电话约王善任到工地,送给王善任1万元,请求给予关照。王善任当场收下。后来,该仓库建成使用。
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路街道办事处城建办公室原主任黄某被判刑了。在他任职期间,因为给予违建关照,多次收受违建业主和承建商送来的“感谢费”8.2万元。黄某因犯受贿罪被海口龙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
记者从海口市纪委获悉,2013年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0人。查处了海口市龙华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原副大队长符宝、海垦街道办事处城建办原主任黄伟新等5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为滨濂村违法建筑开“绿灯”等一批违纪违法案件。
2014年2月20日,在海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苟守吉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报告表示,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年活动,严肃查处利用违法建筑谋取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16件19人,办理了琼山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某担任区住建局局长期间,利用职权违法审批工程项目,收受贿赂517万元等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2013年以来,海口共拆除各类违建226.8万平方米,其中“城市管理年”活动启动以来共拆除190.8万平方米,拆除主城区156.2万平方米,占82%,拆除框架结构101.7万平方米,占53.3%,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在这个过程中,海口市还严厉打击违建背后的“保护伞”,查处失职、渎职、权钱交易的公职人员28人,产生了强大的震慑效果。
海口市纪委近日从一起个案入手,一举查办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29宗停缓建工程项目中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该案件涉案人员达18名,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120万元,港币30万元。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情节均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7人。
本该层层把关的监管人员,却把违建当“摇钱树”,充当“保护伞”。海口市纪检监察部门最近通报8起违建领域中的腐败案例,在该市掀起的“拆违风暴”中,海口所辖的四个区中3个区的城管局长和城管执法队长因收受贿赂而落马。
2013年12月16日,记者从秀英区获悉,导致秀英区西秀镇新海村违建成灾的直接原因是原村干部违法私分宅基地,并违规收取所谓的建设费达600多万元。目前,该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童某及村委会副主任林某因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2013年以来,海口市检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建筑背后存在的权钱交易和利用违法建筑谋取非法利益等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16件19人,涉及住建、城管、规划等多个部门,涉案金额高达1170万元。
随着办案专项行动的高效快速推进,部分涉案人员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投案自首。先后共有琼山区住建局原局长王某、副局长陈某以及龙华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符某、海垦街道办事处城建办公室主任黄某等多人主动到司法机关投案或交代司法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
记者2013年10月7日从海口市龙华区政府获悉,龙华区纪委日前查处了区城管大队原副大队长符某等6人收受违建业主贿赂案,涉案金额达58.88万元。该区联合打违执法队自海口市启动城市管理年活动至今,成功拆除违建49宗,总面积104435平米。
2013年9月14日,海南省纪委公布第三批全省集中整治“庸懒散贪”专项工作以来的“懒政”案例。其中,海口琼山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等因查处违建不力被处分。
在2012年7月2日海口市委召开的旧城改造会议上,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陈辞对海口打违工作提出了严厉批评。他以流水坡村旧改项目为例,项目启动时需要拆迁安置的旧房只有20万平方米,现在三四年过去,这个数字变成了40万平方米,造成政府的行政成本增加了一倍,一下子就损失了几亿元。陈辞当场要求,给予负责管理流水坡村的美兰区白龙街道办事处工委书记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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