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气环境
(一)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
2014年全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2638.2亿立方米,比上年减少44.1%。全省二氧化硫排放量为3.3万吨,比上年增加0.5%,其中工业源、城镇生活源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为3.2万吨、0.1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9.5万吨,比上年减少4.9%,其中,工业源、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6.5万吨、3.0万吨;烟粉尘排放量为2.3万吨,比上年增加27.8%,其中,工业源、城镇生活源、机动车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为1.9万吨、0.1万吨、0.3万吨。
(二)环境空气质量
1、城市(镇)环境空气
全省总体状况2014年,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98.92%,轻度污染天数1.06%,中度污染天数0.02%(1天)。全省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为5微克/立方米、10微克/立方米、38微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一级标准。与2013年相比,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优良天数比例基本持平,主要污染物浓度总体无明显变化。
2014年海南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AQI评价海口市、三亚市、五指山市、琼海市、乐东县、儋州市、东方市7个市县开展SO2、NO2、PM10、PM2.5、O3、CO六项指标监测。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7个市县空气质量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93.9%~99.4%,优级天数比例在53.9%~84.0%之间,超一级标准项目有PM10、PM2.5、O3。7个市县全年出现2~21天的轻度污染,主要集中在1月、10月,海口市10月份出现1天中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O3、PM2.5。
API评价除三沙市外的其它11个市县开展SO2、NO2、PM10三项指标监测。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单评价,白沙县、保亭县、昌江县、陵水县、琼中县、文昌市6个市县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一级标准;澄迈县、定安县、临高县、屯昌县、万宁市5个市县受PM10影响,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白沙县、保亭县、昌江县、定安县、临高县、陵水县、琼中县、文昌市8个市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均为100%,优级天数比例范围为72.3%~95.6%。澄迈县、屯昌县、万宁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均为99.7%,优级天数比例分别为73.3%、76.6%、55.3%,受PM10影响均出现1天轻度污染。
2、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浓度
2014年,霸王岭、尖峰岭、五指山、七仙岭、铜鼓岭、吊罗山、呀诺达、亚龙湾8个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质量优良,空气负离子年均浓度分别为6688个/cm3、6706个/cm3、6057个/cm3、6488个/cm3、4021个/cm3、5842个/cm3、5117个/cm3、5023个/cm3,均超过2100个/cm3,大于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清新空气1000-1500个/cm3标准,对人体健康极有利。与2013年相比,各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浓度均无明显变化。
2014年海南省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浓度
三、声环境
(一)城市(镇)道路交通噪声
2014年,全省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为67.3分贝,各监测城市(镇)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64.6~71.2分贝,94.4%符合国家标准(70分贝)。夜间道路交通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为57.8分贝,各监测城市(镇)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0.9~67.6分贝,38.9%符合国家标准(55分贝)。与2013年相比,全省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总体无明显变化。
(二)城市(镇)区域环境噪声
2014年,全省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为53.0分贝,各监测城市(镇)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46.7~55.1分贝,94.4%符合国家1类区标准,5.6%符合2类区标准。夜间区域环境噪声年平均等效声级为46.0分贝,各监测城市(镇)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42.4~52.0分贝,44.4%符合国家1类区标准,44.4%符合2类区标准,11.2%符合3类区标准。与2013年相比,全省城市(镇)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无明显变化。
(三)城市功能区声环境
海口、三亚开展了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全省昼间总体达标率100%,夜间总体达标率76.9%。海口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达标率100%,夜间达标率62.5%,其中1类功能区夜间达标率100%,4类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为0。三亚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达标率100%,夜间达标率83.3%,其中1类功能区夜间达标率为100%,2类、4类功能区夜间达标率分别为85.0%、62.5%。总体而言,全省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高于夜间,4类功能区夜间达标率明显低于其他类功能区。
与2013年相比,全省功能区声环境昼间总体达标率基本持平,夜间总体达标率上升2.5个百分点。海口市夜间总体达标率下降6.3个百分点,三亚市夜间总体达标率上升5.5个百分点。
四、固体废物
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15.4万吨,比上年增加24.2% ;综合利用量为273.9万吨,处置量为34.5万吨,倾倒丢弃量为0。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为2.2万吨,比上年减少8.3% ;综合利用量为0.2万吨,处置量为2.0万吨,倾倒丢弃量为0。全省医疗废物处置量为4555.0吨。
全省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26.0万吨,清运量约为195.0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86.3%。受台风“威马逊”和“海鸥”影响,出现垃圾量非正常增长,与2013年相比,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和清运量分别增加8.0万吨和36.0万吨,无害化处理率增加13.4个百分点。
五、辐射环境
2014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处于正常水平。环境电离辐射处于天然本底水平,各监测点的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和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近岸海域海水、海洋生物及土壤中的放射性比活度监测结果与2013年相比,无明显变化,均低于相应的标准限值。电磁辐射发射设施各监测点的射频综合场强、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监测结果与2013年相比,无明显变化,且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公众曝露限值。
六、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为优,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的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等级均为优良, EI值介于67.99至92.70之间,其中EI值前三名的市县分别为琼中县、五指山市和万宁市,除儋州市、临高县、定安县、东方市和海口市5个市县为“良”外,其余市县生态环境质量均为“优”。
森林资源全省森林覆盖率61.5%,森林面积3172万亩,林木总蓄积量1.49亿立方米。因我省连续受到“威马逊”、“海鸥”等强台风袭击,森林覆盖率较2013年有所下降。
森林公园全省现有27处森林公园,总面积约17.0万公顷,其中国家森林公园9处,面积约11.8万公顷;省级森林公园16处,面积约5.1万公顷;市县级森林公园2处,面积约1693公顷。
物种资源全省现有野生维管束植物4622多种,占全国种类的15%,其中有491种系海南特有种,有48种被列为国家I、II级重点保护植物(第一批)。全省有陆栖脊椎动物660种,其中23种为海南特有种,有123种被列入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一级保护动物有海南坡鹿、海南黑冠长臂猿、云豹、巨蜥、海南山鹧鸪等18种,二级保护动物105种。
水资源全省地表水资源量378.7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1108.8毫米,比常年值偏多24.6%,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11.1%。全省总供水量45.02亿立方米,比上年增加1.8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占93.1%,地下水源占6.7%,其他水源占0.2%。全省总用水量45.02亿立方米,其中,生活用水占16.7%,工业用水占8.6%,农业用水占74.2%,生态环境补水占0.5%。
耕地资源全省耕地面积638.0万亩,其中一级地仅为33.2万亩,占5.2%,三级及以下耕地面积为451.3万亩,占70.7%。耕地地力水平不仅总体偏低,且耕地质量呈下降趋势。据近期调查结果,当前海南土壤有机质总体为三级水平(中低等级水平),仅有4.2%耕地土壤有机质达到丰富水平(>3.0%)。仅1.8%的耕地土壤pH值大于6(二级水平),70.8%的耕地土壤pH值低于5.5(四级水平)。
自然保护区全省建立了自然保护区49个,总面积为270.23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0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2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17个。全省自然保护区陆地面积24.32万公顷,占全省陆地面积约6.94%。
湿地资源海南岛有湿地5类18型,总面积为32.00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为24.20万公顷,人工湿地7.80万公顷;海南代表的湿地类型为红树林湿地型,其面积为0.47万公顷。
七、气候变化及自然灾害
(一)气候变化及气象灾害
气候变化2014年全省年平均气温24.9℃,比常年偏高0.3℃;年降水量1885.4毫米,较常年偏多4.6%,年初降水异常偏少,1月降水量创历史新低,夏季降水显著偏多,7月降水量创历史新高;年日照时数为2151.7小时,较常年偏多79小时。全年先后受6个热带气旋影响,比常年偏少4个,位居1949年以来的第四少值。登陆海南的热带气旋个数为2个,接近常年。
气象灾害2014年气象灾害较常年严重,气候年景属差年景。热带气旋灾害属于特重影响年份,其中超强台风“威马逊”是建国以来登陆海南省强度最强、直接经济损失最重的台风。年内还发生多起暴雨洪涝、雷雨大风、雷击、大雾等气象灾害事件。全年因气象灾害造成637.0万人次受灾,死亡28人,农作物受灾面积31.56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80.2亿元,为建国以来海南气象灾害最严重、经济损失最惨重的一年。
(二)地质灾害与森林虫害
地质灾害2014年全省共发生小型地质灾害16起,包括崩塌9起、滑坡6起、泥石流1起,直接经济损失1300多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与2013年相比,发生灾害点数减少46.7%。
森林虫害2014年全省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37.95万亩,其中,病害发生0.31万亩,虫害发生14.28万亩,有害植物发生23.36万亩。全省防治作业面积6.58万亩,发生的主要种类有薇甘菊、椰心叶甲、椰子织蛾、桉树枝瘿姬小蜂、金钟藤等,未发现松材线虫病传入。
八、环境污染事件
2014年,海南省未发生特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先后发生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3起,即澄迈县高速公路沥青泄漏事件、三亚市制冰厂液氨泄漏事件、文昌市清澜电厂输油管柴油泄漏事件,事件经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得到有效控制和处置,未造成人员伤亡。输油管柴油泄漏事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18.62万元,其他2起事件未造成环境污染损害。
2014年1月至3月,我省西部及北部沿海海域陆续发生了有球星棕囊藻(Phaeocystis globosa)引发的赤潮,影响较大的是2月在洋浦港至儋州海头港、昌江新港一带近岸海域发生的赤潮。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