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这么狠心把孩子打成这样?”6月6日下午,浦东医院(原南汇区中心医院)急诊室内,医护人员脱下奄奄一息的18个月女孩囡囡(化名)的衣物后,倒吸了一口凉气:体表布满了一道道伤痕,还伴有淤青淤血。
因考虑到可能存在虐童情况,院方当即报警。然而,虽经全力救治,囡囡还是不幸离开了人世。
昨天,浦东警方证实,女童母亲李某已被刑事拘留。经民警初步询问,李某自称因孩子哭闹,曾持铁丝衣架对其女儿进行殴打。目前,李某的精神鉴定及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女孩母亲和邻居关系不大好
昨天,晨报记者来到女孩一家位于浦东新区祝桥镇的暂住地,试图还原女孩生命的最后两小时。
这是一幢普通的两层农民房,外墙贴着红白相间的瓷砖,租住着10多户外来务工人员。女孩囡囡生前住在底楼的一间出租屋里,床上棉被掀开一角的地方,还有一件小孩穿的黄色马甲,床头上放着一个塑料小老虎玩具。床另一头靠墙的地方,堆着一些小孩的衣服,奶粉和孩子的用品堆在台子一角。不远的桌子上放有锅碗等生活用具,一碗没来得及吃完的饭还在那里。
房东乔先生告诉记者,孩子生前穿的最后一件衣服,就是这件黄色的马甲。“我猜,孩子不睡觉是挨打的原因。”乔先生说,李某跟她的丈夫在他家租住了很长时间。之前,李某住在院子里搭建的简易房右边第一间,她跟斜对门的邻居们搞不好关系,房东只好把她一家换到左边第一间。
“春节后,他们夫妻俩从外地回来时,带回了囡囡,孩子来的时候很活泼,差不多会走路了。”乔先生说,孩子来了后,李某一家跟邻居又搞不好关系。“邻居中有上夜班的,白天要休息。但孩子又经常哭。”迫于其他房客的压力,乔先生只好让这对夫妻去其他人家租房。
“李某和丈夫耿某也去寻找过房源,但是最便宜的也要200元一个月。他们就求我,让我留下他们。”于是,乔先生就把朝北的一间小屋租给他们,每月120元租金。
租住在此的一些租户对李某也颇有微词。“我们家晚上8点看电视,李某却老是找我们吵架,说声音太吵影响了她休息。”一名租户表示。
女孩出事前半小时还“兴奋学话”
租户们和房东乔先生认为,这对夫妻带孩子可能经验不足。那么小的孩子,只要吃饱了,睡觉就会很乖。但是,李某却经常不分青红皂白地打这个孩子。不少租户称,囡囡的身上经常会出现伤痕,“从外表看,有的是掐出来的,有的是抽打出来的”。
谈到事发当天的一幕,租户们和乔先生均称,事先一点征兆都没有。
“那天下午两三点钟,李某蹲在院子里洗衣服,囡囡坐在屋檐下的凳子上,很兴奋,咿咿呀呀学说话。”租户回忆,李某不知为何放下手中的活,抱着小孩子走回租住的房间,说孩子要睡觉。
“半个多小时后,李某跑过来喊我,说孩子不行了。”房东乔先生告诉记者,他赶紧跑到出租屋一看,只见孩子耷拉着脑袋,已不出声了。
“李某两手夹着孩子抖了抖,孩子也没反应,我感觉孩子不行了。”乔先生称,他赶紧拨打120。急救人员说找不到地方,乔先生就让救护车等在朝阳农场车站那里,大家一起帮忙把孩子送了过去。
事发当天16时45分许,孩子被紧急送往10公里外的浦东医院(原南汇区中心医院)。医生检查发现,孩子伤势严重,建议家长转院至大医院。随后,孩子被火速送往儿童医学中心。据参与救治的医生回忆,女孩送到医院时,已测不出心跳,全身皮肤表面有大量伤痕,还伴有淤青淤血。“我们当时就有点警觉,感觉这些外伤,不像是一次性的外伤,可能是多次、较长时间里造成外伤,于是考虑可能存在虐待儿童的情况,便报了警。”
第一个女儿“从床上摔下身亡”
女儿夭折,妻子被警方控制,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女孩的父亲耿某悲痛欲绝。耿某在暂住地附近的一家木器厂上班,据他介绍,妻子李某今年31岁,有时候对孩子哭闹显得不耐烦。平时,夫妻一争吵,耿某就住到厂里宿舍里回避矛盾。
对于女儿是如何死亡、妻子为何多次殴打女儿、妻子精神是否存在异常等问题,耿某一律回应称:“我不知道。”他表示,事发时,自己和妻子并不在一起,而他们的第一个女儿也是在外地非正常死亡。“那时我在西安工作,她负责照看孩子。当时她说,孩子从床上摔下来了,就死了。”
昨天,浦东警方证实,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浦东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经民警初步询问,李某自称因孩子哭闹,曾持铁丝衣架对其女儿进行殴打。
目前,李某的精神鉴定及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李某丈夫反映的其和李某的第一个孩子在陕西非正常死亡的情况,浦东警方正在核实中。
相关链接:
曝云南一退休处长殴打产妇 当地建议走司法程序
湖南宜章村民围殴偷狗贼 警方出面遭殴打
女司机停车拒交费 驾车强撞道闸殴打收费员
网曝14岁女生被扒衣殴打 警方介入已抓获5人(图)
海口两男子深夜殴打摩的司机致其死亡被抓获
天津“五大道辱骂殴打女司机”男子被警方行政拘留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