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记者从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获悉,为加强海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海南省委省政府近日决定成立海南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
由省委副书记李军担任组长,省政府副省长何西庆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9个省直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供销合作联社,办公室主任由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简纯林担任。
据介绍,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站在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指导供销合作社和农村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据了解,在全国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专题工作会议后,海南省供销合作社立即行动,一是在系统学习传达贯彻落实,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热潮;二是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与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政策支持;三是对中央《决定》涉及的事项认真分解,逐项细化到各处室和单位;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力求综合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省社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了海南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决定》实施意见代拟稿起草组,并向省委省政府呈报了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建议方案。实施意见代拟稿起草组,在一系列调研、学习的基础上,加快了文件代拟稿起草的准备工作,形成了草稿,先后经理事会主任办公会多次审议、广泛征求意见,已形成送审的正式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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